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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闽清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承办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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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2016年,邓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人50000元,约定利息并出具借条,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期满后,张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无奈之下将邓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邓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逐向闽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邓某名下财产,划扣邓某四千余元款项。此后,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沟通,被执行人邓某找到执行法官,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但因能力有限,难以一次性偿还借款。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建议被执行人邓某与申请人张某协商分期履行。在执行法官的倾心协调下,申请人张某感受到邓某的还款诚意,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最终与邓某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法官耐心、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下一步

闽清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妥善处理涉执矛盾纠纷,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供稿 |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