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签署法案,TikTok被逼到悬崖边。
对于TikTok的结局,我认为有三种可能性:
1、卖掉。这种结局更符合美国的利益,但这种可能性极小。
从商业层面看,TikTok是字节跳动新的增长引擎,未来潜力巨大。如果此刻卖掉,一定会被美国企业以极低的价格拿走,这对字节跳动明显是不划算的。
当年,法国能源巨头阿尔斯通的高管被美国抓捕,并将其作为经济人质,筹码就是阿尔斯通交出能源业务。最后,美国通用以123.5亿欧元抄底价成功收购,直接取得了在欧洲近乎垄断的地位。
从政治层面看,美国最想要的,恰恰是中国不能给的。早在2020年8月,中国商务部、科技部就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把内容推荐算法添加到其出口管制清单中,实质上是禁止外国所有者使用TikTok的算法。
2、封禁。这种结局是有可能的。拜登签署法案中提到,字节跳动被限期约九个月剥离其美国业务,否则将面临美国全国禁令。
TikTok美国用户1.7亿,服务企业700万家,经济贡献高达240亿美元。
封禁,对于依赖Tik Tok为生的小企业主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对于经常在TikTok上看新闻、社交的人来说,影响也很大;
如果彻底出售TikTok的美国业务,字节想重返美国市场将几无可能。如果被美国封禁,等到合适的时机,未来有可能重启。印尼市场就是如此。
3、重生。拜登签署法案后,周受资当即表态将通过法律途径反击,并且说:“事实和法律显然站在我们这一边,我们最终会取得胜利”。
事实层面是什么?老美说:“你涉及到对我们国家安全和用户隐私的信息安全,所以要让你出局;TikTok认为:“我们没有做出任何侵犯国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事情。”
法律层面是什么?你违背了1791年12月通过并实施的宪法修正案,这10条修正案是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第一条就是保障言论自由,美国是三权分立,不是国会和总统说了算的,除非是最高法院重新修宪,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TikTok禁令可能会被法院驳回,从而再次获得重生。
这件事最大的讽刺是:一个标榜言论自由、自诩为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却不惜动用国家力量打压特定企业,这不是竞争逻辑,而是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