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养老金待遇系列解读(一)

(二)、过渡期的待遇计发办法

过渡期内的退休人员待遇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计发,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在老办法计算的待遇基础上增加规定比例的超出部分,即:

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增加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增加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增加超出部分的100%。

举例: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人员退休时,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待遇为3900元,按照新办法待遇为3800元,则当年退休的待遇按老办法待遇计发,即3900元。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待遇为4200元,假定在2015年退休,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为300元,按照政策增加超出部分10%计算,即退休待遇为:3900+300×10%=3930元;假定在2016年退休,则高出部分按20%计发,则退休待遇为3900+300×20%=3960元。

以此类推,2024年退休的人员,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按100%计发,则退休待遇为3900+300×100%=4200元。

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人员则按新办法执行计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