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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五华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随案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而这也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五华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不久前,王某与李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到五华法院诉讼离婚,双方育有婚生子两名,两名子女年龄尚小。经五华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人各自监护抚养一个孩子。

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员额法官 屠永瑞:“考虑到他们是各自抚养一个孩子,而且之前在调解的过程中也存在冲突,所以我们就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希望在离婚以后,这两个孩子还是能够享受到母亲的呵护和父亲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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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强调了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求父母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变化,都应一如既往地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并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引导人们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建设。

图源:昆明五华发布

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员额法官 屠永瑞:“提示书本质上不属于法律文书,但是它是法律文书的附件。它在里面规定了一些条款,也告知了一些法律责任,如果违反肯定会受到法律的责难,可能也会追究一定的责任。”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出也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下一步,五华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以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李莹娜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