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职业本科教育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自2019年,教育部支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10% ”的发展目标,职业本科教育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更好地推动职业本科物 流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经研究,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行指委)决定筹建职业本科物流类专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现面向全国有关单位征集工作组成员候选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设置

1.工作组由物流行指委秘书处直接负责联系,具体工作由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开展。

2.工作组设组长1名,主持工作组的重点工作并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副组长若干名,协助组长工作;秘书1名,负责工作组的组织联络和日常事务工作;成员若干名。

3.为便于工作开展,原则上,工作组秘书由组长所在院校推荐产生。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和物流行业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党和政府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教育部、物流行指委关于物流职业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

2.基于物流产业人才需求,对职业本科物流人才培养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开展职业本科物流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标准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研究。

3.在物流行指委的指导下,参与指导院校专业建设及课程教学改革,推进中高本贯通和终身教育;指导 1+X 证书试点工作。

4.推动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科研攻关和社会服务,推进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等,协助物流行指委宣传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

5.完成物流行指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物流行指委章程、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及社会责任感,热心职业教育事业;

2.在物流职业教育或企业工作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为丰富的代表性成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4.来自教育领域的成员候选人,原则上所在单位所在院校已经在教育部备案或已通过各省教育厅公示,已开设或拟开设职业本科物流类专业,熟悉职业本科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一般应具有参与教学标准研制、课程标准研制、教材建设、产教融合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5.来自行业企业的成员候选人,应熟悉物流产业行业政策,了解产业发展和企业用人需求,一般应具有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或相关行业企业标准建设的工作经验;

6.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组织、沟通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教 育改革发展,认真落实物流行指委及工作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承担工作组工作任务;

7.能够保证参与工作的时间,具有履行工作组成员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工作组成员候选人由相关单位遴选后推荐产生,每个单位可向工作组分别推荐2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工作组,已加入物流行指委以及下设专委会的委员原则上不再申请。

2.请各单位组织候选人于2024年5月15日前点击以下网址(http://www.clppx.org.cn/candidateTable)按要求填写推荐 表,并将推荐表盖章后和相关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职称、学术成果证明等)扫描发至秘书处邮箱 wljzw@vip.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工作组成员推荐表 ”

五、联系方式

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门老师

电话:010-83775897

E-mail:wljzw@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6层1601室

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