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4年4月10日经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进行命名,奎文区涉及11条无名道路。区相关部门、单位将按程序尽快完成道路标识牌、电子地图等载体地名信息的修正工作,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具体道路命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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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奎文区民政局、奎文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