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宣县人民法院禄新人民法庭法官通过向双方当事人析法释理,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何某与被告蒙某于 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现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至法院。 因蒙某身体不适,不能到庭参加庭审,开庭前办案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蒙某调解 。

蒙某称“我同意跟她离婚,女儿由我抚养,何某几次生病动手术都是我借钱去支付这些费用的,这些债务她也要承担一半”,但何某称“我去住院治疗大部分费用都是医保报销的,蒙某是有向我爸借钱去支付医药费,这个债务由他承担,她本人没有向其他人借钱支付这些费用,不同意蒙某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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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因离婚奔走法院,法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从法理、情理及子女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解释、劝说,但双方坚持离婚意愿。

“虽然你们执意要分开,不再继续共同生活,但作为父母仍应共同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尽力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法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情法相融地疏导、安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调解协议。

武宣法院2024年原创第53期

作者 | 农理淞

审核 | 戴立芳

终审 | 罗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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