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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种行为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希望你们理性对待和处理婚姻矛盾,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为重!”庭审现场,承办法官语重心长的劝诫双方当事人。日前,贵溪市人民法院从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存在的不当争抢孩子行为当庭劝诫,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双方理性处理婚姻纠纷,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该对夫妻育有一子,尚不满三岁,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诉请获得儿子的抚养权。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两人因感情纠纷已分居生活,其子跟随男方生活。分居期间,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女方曾赴男方家中欲强行带走儿子,并因此在争抢孩子的过程中发生语言冲突和肢体推搡。考虑到双方的行为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发展,此种行为极有可能对双方婚姻纠纷的良性处理产生影响。根据查明的事实,承办法官当庭对双方进行劝诫并宣教家庭教育知识,明确告知禁止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双方同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双方理性处理婚姻纠纷,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并告诫双方无论婚姻关系能否存续,都应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关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

据悉,贵溪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在严格落实落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和发挥该院“周淑琴工作室”效能和影响力,在涉未案件的审理和调处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的前提下,通过普及涉未法律法规、宣教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开展沟通疏导、人性制定解纷方案,定期进行判后回访等举措,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