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4年“五一”假期对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

为确保2024年“五一”假期我市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发生交通事故和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于“五一”假期采取高速公路临时管控措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五一”假期期间(2024年5月1日0时至2024年5月5日24时)全市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服务区加油站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持有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签发的高速公路临时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二、“五一”假期期间辖区所有收费站禁止超限超载和不可解体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三、5月1日至5月5日,禁止所有高速公路路面占道施工,施工设备务必于4月30日12时前撤出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

四、“五一”假期期间,每日8时至18时,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根据高速公路交通流量以及路面通行情况,对辖区京台高速、济聊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及济南都市圈环线高速收费站采取双向禁止中、重型货车(荷载总质量1.8吨以上的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适时对辖区京沪高速、德上高速、滨德高速采取双向禁止四轴以上(含四轴)重型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

五、为缓解高速公路通行压力,提高通行效率,防止交通拥堵,特别提醒:由京台高速驶往泰安、徐州、济宁方向的车辆,可经梁庄枢纽(京台高速K359)绕行济南都市圈环线高速;由济聊高速驶往济南、泰安、徐州方向的车辆,可经刘桥枢纽(济聊高速K22)绕行济南都市圈环线高速。

特此公告。

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3日

来源:德州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