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王先生最近有了一个新的“世界第一”,他成为了南京市首位因骑自行车未上牌而被罚款的市民。这个“荣幸”的称号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这却真实地发生在了王先生的身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4月9日,王先生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骑行在繁华的南京中山路上,他突然被一位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原来,他逆行了。交警耐心地告诉他,非机动车逆行过路口时应该下车推行。王先生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犯错,希望能够得到宽容。交警查看了他的自行车,却发现他的自行车没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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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也要上牌?”王先生的脑袋里充满了疑惑。交警却严肃地回答他:“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王先生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考虑到交警开出罚单肯定是有规定的,于是他只好现场扫码支付了50元的罚款。

王先生回到家里,和同事、车友们分享了这段遭遇,大家纷纷表示惊讶,纷纷表示自己从未听说过自行车需要上牌。有人甚至指出,南京自今年1月1日起已经不再要求自行车上牌,交警的处罚可能并不合规,建议王先生去申请行政复议。另外一些人则表示担心,自己某天骑着未上牌的自行车上路也会被罚款,他们希望王先生能够帮他们弄清楚这个问题。

王先生找到了一张盖有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公章的罚单,上面写着他于2024年4月9日17时46分,在中山路实施了“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他被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天,王先生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已经不需要再上牌了。后来,交警队的工作人员要走了他的身份证号,表示要帮他核查一下,但之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一)电动自行车;(二)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三)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等车辆,不予登记。”按照该规定,普通自行车的确不在需要领取牌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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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让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到底在做什么?他们是不是应该先了解一下自己制定的规定?否则,如何能够正确地执行这些规定呢?王先生的遭遇,不仅让他自己感到困惑,也让我们这些普通人感到困惑。我们不禁要问,自行车到底要不要上牌?如果不需要,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人因为自行车没有牌照而被罚款呢?如果需要,那么为什么车管所又会说自行车已经不需要上牌了呢?

这不仅仅是一个交通问题,更是一个行政管理的问题。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正视这个问题,给王先生一个合理的解释,也给所有关心这个问题的人一个明确的答案。同时,我们也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