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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企业,已经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上一个新的氏族,院士系。

一家名为树兰医疗的公司最近吸引了不少舆论的目光,3月27日,树兰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IPO,根据公司此前经历的四轮融资来看,其估值约在80亿元左右,如果申请通过,上市发行的股价市值应该不会在这一数字之下。

之所以这么引起关注,是因为树兰医疗的两位创始人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郑树森与李兰娟。 根据招股书内容显示,李郑院士家族持有股份为46.81%,市值约为36亿。

最近几年里,院士企业上市的消息可谓是屡见不鲜。

两个月前,陆道培医疗集团也向港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这家成立于2012年的企业,其名称取自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在过去的12年里一共经历了三轮融资,截至上市前估值规模为50亿,其中由陆道培院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价值约为11.29亿。

同样在近期和上市扯上关联的还有上海海和药物,4月13日,海和药物披露了其第四期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这家成立于2011年的公司其创始人为工程院院士丁健,成立至今累计完成了两轮融资,总额超过20亿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海和药物所申请的是科创板,根据此前发布的招股书显示,海和预计公开发行不低于10%的股票募资31.5亿元,也就是说如果上市成功,海和药物的整体估值最高可达315亿元,届时其创始人丁健院士手中持有的22.76%股份将价值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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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院士主导参与的,已经发行上市的企业更是不知凡几。

其中规模最大的就是由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王晓东所创立的百济神州,作为唯一一家在港中美三地上市的医药企业,百济是国内创新药领域的扛把子,其目前已有3款自研药物获批上市,最新一期的财报显示,2023年三季度累计营收128.75亿元,同比增长87%,市值约为1500亿。

另一个较为知名的就是由科学院院士施一公所创立的企业诺诚健华,公司2020年在港交所上市,如今市值约为135.9亿元,施一公通过其配偶持有的股份为8.2%,价值约为11.14亿元。

除此以外,还有袁隆平院士的隆平高科,吴以岭院士的以岭药业,王震西的中科三环等等,有院士参与的企业,其市值普遍能上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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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院士们之所以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常客,有一部分的原因在于地方驱动,通过将当地院士的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来实现地方的经济发展,即所谓的院士经济。

这一领域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隆平高科,这家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袁隆平院士是作为名誉董事长参与其中,不担任实职也不参与公司的科研工作,简单点理解的话就是湖南省用袁院士的名声做了个知识变现,代价是580万的姓名权使用费。

隆平高科2000年上市,当年袁隆平院士所持有的5%公司股份价值约为1.24亿,成为了A股的首位院士富豪,值得一提的是,直到2021年5月,这笔股份除了因公司送转股有所增加外,从未有过减持动作。

一部分院士踏足商业,是因院士经济的概念被动入场,还有的则是主动入场。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院士从事商业行为有约束,增补院士时甚至还会主动考虑较为知名的企业家,比如百度的李彦宏,比亚迪的王传福以及茅台的总工程师王莉都曾入围过院士候选名单。

入围院士后下场创办企业的也不在少数,比较典型的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树兰医疗,根据其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2013年成立时的股东只有郑杰、郑俊,两人均为郑树森院士的家人,直到后续通过多轮融资后才出现了其他股东,与隆平高科国有控股的身份不同,后者是较为典型的民营企业。

院士涉足商业领域,在公众议程中其实颇有争议,一方面主流群众大多认可教授院士等科研人员通过知识成果变现来获取回报的路径,事实上这也是推动科技进步以及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玉明的事迹为例。

其早年在外企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是机械密封,这是一个国产工业被长期卡脖子的领域,一台重型机械所需要用到的密封产品售价高达四五十万美元。

1996年,王玉明成立了天津鼎名密封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打破了外资在流体密封领域的封锁,后于2003年被增补为院士。

我们前文提到过的隆平高科也是,其如今是世界十大种子企业中唯一一家中国本土企业,是我国粮食种子自主、安全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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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公众也在担忧院士参与商业活动会对其在学术界的公正性与公信力产生影响,亦或者反过来利用其自身在地位、资源上的优势来干扰正常的商业竞争。

院士企业在过往也充满着诸多负面新闻,诺诚健华曾被上交所发函询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百济神州也因自研药物陷入侵权纠纷而股价暴跌,而以岭药业更是在卫生事件结束后陷入了大量的争议之中。

最近申请上市的树兰医疗引起关注,除了两位创始人是院士之外,还有其曾在2021-2023年期间累计获得的1.14亿的政府补助金。

尽管树兰医疗解释了连续亏损与政府补助都与公司旗下几所医院的投资建设周期相关,但这种纸面上的数字关联仍然让不少人浮想联翩。

企业家和院士,是两种身份不同的考量,前者获得大额财富,公众关注的其商业能力,而后者被更多注视的则是其财富的正当性,如果来源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并且行为符合科研伦理与社会责任,那么自然是没问题的。

但同样的问题也在于,目前还没有一套足够健全的监督制度,来保障科研的纯粹与商界的公共属性不被侵犯,在院士系愈发在资本市场露头的当下,这或许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我是爱讲商业的咨云君,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