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南平的一家酒店里,一场看似平常的聚餐活动却以悲剧收场。郑明,一个被邀请的涂料店客户,与其它九位参与者共饮之后,因敬酒引发的争执遭到了同席的吴必生的掌击。

这场不愉快的经历并没有就此平息,而是以郑明的悲剧性坠楼身亡告终。此后,郑明的家属将参与聚餐的所有成员告上法庭,索赔48万元,这个案件逐渐受到了公众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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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涉及的人物众多,但核心人物包括聚餐的组织者范顺和范松,以及与郑明发生冲突的吴必生。据了解,范顺通过微信群组织了这次聚餐,邀请了与他有业务往来的装修师傅们。

聚餐当晚,各位宾客在武夷明珠大酒店内自由选择座位,酒水丰盛,气氛热烈。然而,酒桌上的气氛并不总是和谐的,尤其是在涉及到酒桌礼节,比如敬酒时。

据调查,郑明在聚餐期间主要选择饮用白酒。随着酒精的作用,情绪和行为变得更加难以预料。晚餐结束后不久,吴必生因为误认为郑明没有喝完他所敬的酒,感觉受到了不尊重,一时冲动之下对郑明进行了身体攻击。

尽管后来双方被其他人劝开,并且吴必生也进行了赔礼道歉,但这场冲突无疑给郑明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聚餐结束后,施德林负责将郑明送回家,但郑明最终选择在接近家门口的地方下车,随后发生了坠楼的悲剧。

由于郑明酒后血液中的乙醇浓度异常高,且从事发场所到坠楼地点并无明显自杀迹象,警方排除了他杀可能,认定为意外死亡。

在法庭上,郑明的家属指控参与聚餐的所有人共同负有责任。他们认为,作为聚餐的组织者,范顺和范松未能尽到提醒和保护的义务,尤其是在郑明明显醉酒的情况下未能确保其安全。

同时,吴必生的暴力行为也是导致郑明心理压力过大的直接原因。他们还指出,其他参与者因未能预见到饮酒可能带来的危害而疏于防范,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此,被告方则辩称,聚餐期间并无人强迫或劝酒,郑明的饮酒行为是自愿的。他们还指出,郑明在离开酒店时并无明显醉态,且其最终的坠楼地点与聚餐地点无直接关联,因此否认与郑明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为,郑明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尽管范顺和范松作为聚餐组织者应有一定的照顾义务,但他们对郑明的死亡责任有限。法院判决范顺和范松承担郑明死亡责任的10%,即赔偿116962元。

这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关注,不仅因为涉及死亡的悲剧,而且也暴露了酒桌文化中潜在的问题。酒桌上的“劝酒文化”在中国许多地区仍然盛行,有时甚至会导致不愉快或悲剧的发生。这一判决也提醒人们,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应对酒桌上的行为保持警觉,确保所有人的安全。同时,它也对法律在处理此类涉酒事件时的裁决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