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北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李玉芬 通讯员 王双龙)日前,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公安局对辖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一酒店处罚10万元,倒逼企业依法履行反恐怖主体责任。据悉,这是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以来,海北警方作出的首次反恐处罚。

近期,海晏县公安局民警对三角城镇一酒店进行旅馆业“四实登记”及未成年人住宿“五必须”落实情况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实名制登记旅客信息,而在此前的检查中,该酒店多次因未按规定落实“四实登记”,已被海晏县公安局多次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该酒店置安全责任于不顾,屡次发生不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制度,海晏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21条、第86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对该酒店罚款10万元、对酒店总经理方某某罚款1万元、对当日前台值班人员曹某某和那某某分别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对住宿旅馆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酒店、旅馆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从业人员需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同时,住宿旅客应积极配合旅馆业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住宿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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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