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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原告李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中原法庭杨明法官和书记员的手中,感谢法官及书记员在处理案件时的细心、耐心和认真负责。

据了解,李某将彭某起诉至华龙区法院,称彭某借款后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是多年朋友,存在调解可能性,另外需要向双方确认款项出借的细节,但是李某和彭某都在外打工,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与李某和彭某电话、微信确认款项出借的细节,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双方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通过云上法庭对调解协议签字确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面锦旗和感谢信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华龙区法院工作的认可,这也是华龙区法院贯彻“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意识装在心里、践行在行动上,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不断提高审执质效,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出高质量、高效率,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期数丨2004

供稿丨中原法庭 李 凡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