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一凡)“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城区物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优化社区基层治理,维护物业服务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近日,安康中院与汉滨法院法官一起走进汉滨区新城街道水电总厂小区,为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人员和小区居民代表开展了一次法治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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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院刘慧琴法官以《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为视角,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物业服务纠纷等热点问题,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纠纷类型及纠纷解决途径等角度进行了细致讲解,同时,结合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件对《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并向大家介绍了今年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全市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倡导大家积极参与物业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形成预防和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会上,安康中院还为参加活动人员分发了《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

活动中,业委会成员和业主踊跃发言提问,对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汉滨法院两位法官从现行法律法规适用、基层自治管理、提倡文明道德等方面一一进行了解答。物业公司人员表示,本次宣讲使他们对物业服务管理的相关条款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为他们日后的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有助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一起共建文明社区。

近年来,安康中院积极探索物业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机制,坚持调解在前,发挥典型案件和示范判决的引导作用,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多措并举加强物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下一步,安康中院将继续发挥司法指导和保障作用,助力基层社区治理,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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