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22日,上海法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因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被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0.51万元。

据金融界了解,上海法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

上海法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违规行为。对此,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对上海法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0.51万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