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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我们国家是禁枪国家

任何非法制造、买卖、邮寄

存储,持有枪支等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件回顾

4月16日,君山公安分局柳林洲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人员。

当日下午16时许,柳林洲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附近树林里使用枪支。柳林洲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在东洞庭湖大堤附近一处树林里当场抓获张某某,并现场查获气枪一支、被捕杀的野鸡斑鸡若干。

办案民警立即将其口头传唤至执法办案区。经询问,张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对动物进行捕杀的违法行为。

目前

张某某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君山公安

编辑|李书婷

审核|无心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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