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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必须加强联动共治,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方针,4月19日,靖江法院召开执源治理工作推进会,执行局局长展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审管办、立案庭以及各民商事审判庭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各审判业务庭的保全率和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就如何提升财产保全比例及如何降低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等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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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飞领学了《泰州中院关于构建“立审执破”1+5协作配合体系的实施意见》,并结合近期在执典型案例就如何提升法律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组织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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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更好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展飞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加强保全工作力度。在立案时应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对促进对方当事人自动履行的重要意义,在审理过程中,各审判业务庭如发现被告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的,可能造成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的或有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再次释明财产保全的重要性,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将“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建立执行咨询和执行建议工作机制。各审判业务庭制作的法律文书主文应当明确具体,避免表述不准确而产生歧义,防止因执行内容不明确被驳回执行申请。各审判业务庭可以就判决、调解主文是否具有可执行性向执行局发送《执行咨询函》,执行局应当及时提出《执行建议书》。

第三,加强审执衔接,推进自动履行。在法律文书嵌入执行提示,各审判业务庭审理的案件,对于调解结案的,应当努力推动当庭一次性履行,对于判决的,要通过在文书尾部嵌入提示,拒不履行的可能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拒执犯罪等刑事责任的内容,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文书。

下一步,靖江法院将强化立审执破衔接,进一步加大执源治理力度,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