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位男子到银行销户,

因卡里剩余的2分钱与银行工作人员起争执,而报警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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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首先感到是特别不理解,不就是2分钱么,现在能买的了啥,2分钱给乞丐都拿不出手,不要又如何呢?

可是仔细一想,该男子这样看似“无理取闹”的事情,实则揭示了银行服务理念与客户权益保护之间的深层矛盾。

不由得让我想到此前在2020年,一广州女子1000万存银行,4个月后仅剩6毛2。

该女士找银行索要无果,只能报警,在警方的帮助下,该女士终于明白这笔钱为何不翼而飞了。

原来是有人冒充自己向一家信托公司转账,短短几天内,1000万就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了。

面对着这样的结果,银行方面还坚称与银行无关,声称李女士之前签署过一份委托书。

可是这份委托书,也大有猫腻,因为该女士是4月份办理的业务,可是签名下方现实的时间是3月份,而且签名也不是该女士签的,而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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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在警方的调查下,查到了是银行客户经理韦某与信托公司勾结,利用银行漏洞,将该女士的钱转走了。

事情虽然水落石出了,但是该女士的钱,却难以追回,银行方面称,这是韦某的个人行为,银行方面不会赔付。

该女士无奈,只能够将银行告上法庭。而更加无奈的是,法院竟然认为该女士应该自己承担责任,与银行无关。之后该女士寻求媒体帮助,不断让事情发酵,并且自己准备证据,再次提起诉讼。

这一次,该女士虽然赢了,但也只追回了450万元和4个月利息。

对于这样的事情,于情于理,都应该是银行方面的全责,就比如你自己开个超市,消费者买瓶水,在用手机付完款之后,你没收到进账提醒,最后查明,原来是超市的服务人员,将收款码换成了他的。

你作为老板,不能要求消费者重新付款吧,因为收款码是在你店内的,你自己监管出了问题,不能够让消费者重新买单吧,你只能自己去找那个超市的服务人员。

道理都大同小异,其实这也是约定成俗的事情,可当有一方不愿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的时候,性质就变了,信用也就出现了危机。

根源还在于服务理念,超市老板如果不讲道理,即便他打官司赢了,他也会失去人心,以后没人会去他那买东西,店铺黄了,是迟早的问题。

或许也正是因为银行丢失了人心,才会让男子坚持索要2分钱,才会让网友对索要2分钱的男子叫好。

最后希望银行机构能够反思一下,也希望国家对这方面能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