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劳荣枝命不该绝”,某博主的这段话引来了无尽的反驳。劳荣枝案已经成为网络各路“法官”大显神通的阵地,最近传出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已核准,真相究竟如何?

劳荣枝案似乎不单纯是一个刑事案件了,从这个案件中,已经演化出很多的诉求,每一个声音其实都代表了一个立场,无论最终结局如何,这个案件的确给大家带来了其他案件难以匹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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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弱者

很多人其实在看待刑事案件时,难免都会不自觉地对受害者一方产生同情的情感,这是人之常情,可一旦陷入到同情弱者的漩涡之后,必然会不自觉地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问题。

在劳荣枝案中,判决书的厚度堪比一本新华词典的厚度,白纸黑字密密麻麻的内容,估计给大家看,大家都没时间或耐心看完,更别说通过判决书了解办案一方付出了多少努力。

辩护律师也不差,近20万字的辩护意见书,又有谁看到了辩护律师付出的努力,又有谁看到了辩护律师都提出了哪些质疑,收集了哪些证据。

在对双方的内容都不太了解,甚至压根都不想详细了解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还是想要通过自己“福尔摩斯”般的侦查能力得出让别人信服的结果。

可连最了解的案情的控辩双方都互不信任,又怎么让别人相信一个完全凭借自己的感情判断或通过自己一星半点的了解就下定论的人的说法。

但现实是,绝大多数人的确都是这种人,绝大多数人也的的确确都认为劳荣枝罪该万死,你这么认为,他这么认为,我也这么认为,“三人成虎”,谁不这么认为,谁好像就是与民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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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一下“胡鑫宇事件”,尸体都找到了,警方都给出了充足的证据链,但仍有很多人认为胡鑫宇是被害死的,这和大家现在认为劳荣枝该死有何两样?最高院的复核没结束,案子就不能算有结果。

所以,从同情弱者的角度看待刑事案件,对案件的结果没有丝毫的说服力,法律是严肃的,只要在不了解详情的情况下还掺杂了大量的情感,得出的结论无论是对是错都是传闻。

尊重事实

人的差异性体现在方方面面,虽然绝大多数的人都喜欢用感性的眼光去看待问题,但在这种争议性比较大的刑事案件中,在不了解详情的情况下,也有不少非常理智的人,以事实为依据来看待问题。

作为劳荣枝的辩护律师,他们收集整理采纳的所有证据,势必都是要维护劳荣枝的利益,这不仅是律师的职业职责,同时也是对事实的一种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

很多人都说律师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也有人更是直白的表示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只不过是为了出名而在表演,可这个案子毕竟太特殊了。

首先,他的年代过于久远,其次,劳荣枝从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傻白甜”,瞬间变成了大家眼中的“女魔头”,这个跨度实在太大,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种跨度产生的合理性,这本身就是一个疑问。

有不少律师也表示,劳荣枝的辩护律师收集关于劳荣枝的亲朋好友对她的印象的证言证词对案件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和案件没有必要的关联性。

表面来看的确如此,正如刚才御姐所说的那样,很多事情,“反常规”本身就是一个疑问,这种疑问其实是非常有必要给出合理的解释。

大家都知道,在地球万有引力的作用下,水都是往低处流的,如果一个地方的水源是从低处往高处流的,抛开这种现象可能造成怎样的后果,首先这种现象是如何产生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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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在认识法子英之前,可以说就是一个乖乖女的形象,甚至连自己中专学习的专业都听家人的安排,而且在此之前,他的人生相对比较顺利。

在她认识法子英之前,所有人对她的印象都非常好,甚至在她犯案之后,她之前的亲朋好友也不敢相信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找到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女魔头的原因,就非常有必要。

事实上,在劳荣枝案的全过程当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在围绕着这个“原因”展开的,结果双方谁也没能说服的了谁,所以辩护律师认为法院在没有排除辩方合理质疑的情况下就宣判是不合规的。

关于这一点,吴丹红律师给出过普法解释,他表示,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辩方提出一个合理的质疑,法院是有义务来排除辩方的合理质疑。

当法院无法排除辩方的合理质疑的时候,案件的确不应该草草宣判,可问题的关键是,在司法过程当中,如何鉴定质疑是否合理才是重中之重。

在劳荣枝案中,吴丹红律师提出了他认为的合理质疑,但法院并不认为他的这个质疑是“合理”的,所以法院也就没有义务排除他的所谓“合理质疑”。

而且在刑事案件当中,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不可能达到证据链上的绝对完整,总会给对方留下提出质疑的空间。

就像“胡鑫宇事件”中,证明胡鑫宇是自杀的证据足够充分,但在不少细节方面,的确也无法排除大家的一些质疑,但这里有一个概率的问题。

御姐特意查阅了相关法律资料,我们国家是没有《证据法》的,也就是说,在对被告人进行定罪的时候,检方提供的证据究竟按照怎样的标准才能够定罪,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证据能够达到90%左右证明案件的某一个结果,这也就达到了案件定性的常态标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大家都特别信服的DNA技术,其实在所有的检验报告上都不会出现百分之百的情况,经常出现的就是概率大于99.99…%等情况。

如果从理想化的角度来看,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证明,完全可以提出质疑,但这个质疑是否合理才是关键所在,很显然,对于DNA技术的这个99.99…%的概率提出质疑是不合理的。

这也就是告诉大家,质疑是质疑,合理质疑是合理质疑,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是一方认为质疑合理,这个质疑就真的是合理,这也需要被采纳才可以。

所以在劳荣枝案中,对于那些比较理性的网友来说,大家其实并不太关注劳荣枝究竟是死是活,大家更想看到一个能够说服大家的证据或理由。

这两种立场其实在每一个刑事案件当中都会存在,但在本案当中体现的尤为明显,而且把每一个立场的幅度都扩得非常大,这无形当中也让各自立场的人更加坚定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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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些时候真的深入进去之后,在某一个时间段又会怀疑自己的观点,就好比大家总是重复写一个字的时候,写着写着就瞬间突然不认识这个字的感觉一样。

这种感觉同样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个不怎么爱学习的人,当学到一些非常基础或皮毛的知识之后,他会认为他已经学尽了全天下所有的知识。

而对于很多对知识求知若渴的人来说,他们在求知的过程当中,随着学到的知识越来越多,反而发现自己的知识储备相当匮乏,因为他们越发感觉知识库是无尽的,这种感觉也就越发让自己感觉自己懂得的知识实在太少。

所以劳荣枝案发酵到现在,很少在网上看到特别中立的观点,要么是坚决支持劳荣枝死刑的,要么是认为控辩双方还应该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结论的。

从这个两极分化的现状来看,就足以证明,这个案件的与众不同之处,既给人一种无可厚非、板上钉钉的感觉,又给人一种强烈的劳荣枝命不该绝的感觉。

在最高院死刑复核结果没有出炉之前,哪一种感觉其实都有其存在的道理,即使最终的结果出炉,有一方仍然不认可的话,其实这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所以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大家一定不要抱着证据会滴水不漏的心态去看待它,就像静止没有绝对的,只有相对的观点一样,证据也没有绝对的滴水不漏,只有相对的确凿充分。

很多人到现在还抱着一种“民意不可违”的旧心态来看待刑事案件的审判,还有一个词叫做“法不责众”,在现实当中,只要你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无论你的同伙有几个,都会遭受到法律的严惩。

就像很多人都希望对人贩子进行枪决,无论是拐卖了一个人还是多个人,可事实的情况并非如此,这里是有明确的标准,即使大家对人贩子再痛恨,没有够到死刑的标准,就不能对人贩子执行死刑。

最近来自大连和厦门的两个老者,相继爆出最高院完成死刑复核,家属近期将见劳荣枝最后一面,劳荣枝将被执行死刑的消息,这也引起了大家的极大关注。

对于这个消息,无论站在哪个立场上的网友,都想核实此消息的真实性,于是很多人在熊律师直播时,向熊律师进行核实,熊律师表示他没听说复核结束的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熊律师对于网友向他核实劳荣枝案究竟是否完成了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的回答,有点像大人听小孩子提问题的感觉,有种感觉大家太幼稚的心态。

熊律师先是说:“这个...反正...我没听说啊!反正我没听说,这过多的我不能讲哈哈,好不好哈哈?”

这段话给御姐两种感觉,第一种感觉就是正式辟谣了,另一种感觉就是,案件不仅没有结束,好像还有转机的意思。

随后,熊律师又说到:“我还要说一个的...就是,很早之前,我们都听到了很多很多的讲法...然后,这个这个我们就不用多讲了啊,好不好?”

很显然,有关最高院对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之前就有很多人说已经结束了,但从熊律师的表述来看,结果不仅没有出来,感觉好像还有无限的可能性。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位心理咨询师王和初,他也是坚决反对对劳荣枝执行死刑的铁粉,很多人有所不知的是,吴丹红律师当初提出的一个观点,其实就是出自王和初的笔下。

是他率先提出了劳荣枝是被法子英精神控制的理论,同时也是第一位提出"判处被精神控制的劳荣枝死刑,是违背司法伦理和人类一般道德"的人。

大家本以为这句话是出自吴丹红律师,殊不知无律师其实是引用了王先生的说法,可见他们在劳荣枝案当中的观点和看法是比较一致的。

所以有一些网友就直接询问王先生,网传的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已经结束是否属实?王先生就给劳荣枝的二哥打电话求证,劳声桥明确表示他们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那两位爆料者宣称家属已经收到南昌中院要求他们去见劳荣枝最后一面的消息,当事人却表示没有收到消息,谁真谁假,不攻自破。

王先生表示,最高院的死刑复核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标准,而劳荣枝案至今也没有完成复核,能够证明最高院少杀慎杀的态度。

最后他表示,有些人就是打着正义的幌子,干着破坏法治的事情。熊律师也已经发出声明:已开始行动,对造谣者发起诉讼和举报。

支持劳荣枝死刑的人有很多,但向这位厦门70多岁的退伍老兵如此执着且敢于露面多次支持劳荣枝死刑的人并不多,而且他还有劳声桥、证人曹某和熊达的联系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他全程参与了劳荣枝案的二审开庭和宣判的全过程,他绝对是为数不多的在网上公开力挺劳荣枝死刑的且比较了解事情的人。

这位老者曾经还和劳声桥、熊律师等人私下联系,由于立场不同,彼此之间还产生了不少的矛盾,熊达律师也曾表示要追究这位老者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

对于这位退伍老兵这次的造谣,熊律师已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诉讼状,要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人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他还向厦门市公安局举报了此人的寻衅滋事行为。

虽然很多人都支持劳荣枝死刑,但毕竟这个案子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如果在网上过分的渲染某一种结果后,就很有可能造成这位老者如今面临的尴尬。

由于这位老者三番五次发表了一些对劳荣枝以及辩护律师极其不可客气和不实的言论,熊律师也对这位老者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原来在二审期间,这位老者故意接近劳声桥,并对劳生桥说了一些劳荣枝非常值得同情,很有可能就是被胁迫的话,以此得到劳声桥的信任之后,从劳生桥那里,要到了劳荣枝某个代理律师的电话。

要到电话之后,这位老者居然要求代理律师帮他的妻子打官司,在被拒绝之后,就开始在网上对劳荣枝以及劳荣枝的代理律师们进行诽谤侮辱。

这就非常有意思了,如果熊律师透露的都是事实的话,这位老者恐怕真的会引火上身,而且吴丹红律师曾经也表示,在经过二审的辩护之后,很多人都对劳荣枝案有了重新的认识。

既然这位老者经历过二审之后,表达了对劳荣枝的同情,其实也佐证了吴丹红律师的说法,而他在提出请求被拒绝后的180度大转弯儿的态度,多多少少让人有些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