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乃民生大事,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信阳市浉河区车站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拒交物业费引起的纠纷,调解员通过实地走访、多轮调解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最终业主支付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

宋某系车站街道某小区的业主。自2014年以来入住了该小区以来,一直正常缴纳物业费用。2021年起该小区原置业有限公司与其他四个公司合并重整进行债权确认,对于缴纳的维修基金费用一直未予以处理,导致宋某心中有怨气而拒绝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跟他多次协商无果,于是来到车站司法所请求调解。

案件受理后,车站司法所的调解员考虑到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有涉及群体范围广、群众影响大等特点,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分析案件矛盾所在,本着双方共好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和法律释明工作。调解员耐心解释,告知宋某目前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正在向原置业有限公司追讨房屋维修基金,同时也已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关问题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对于业主,调解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条文,表示其拖欠物业费,自身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物业,调解员释明,物业服务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切实履行物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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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解员化解了宋某与物业服务公司的矛盾,宋某缴纳了1400元物业费。

物业服务纠纷是常见的涉民生类纠纷,标的额虽小,却牵动着业主的心,不妥善处理就会影响业主的居住权益及幸福感、获得感。物业公司要当好“管家角色”,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充分倾听业主需求,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努力提升业主的服务体验,不断改善并提高服务质量。(丁莉莉 黄小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