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醉酒驾驶
其中任何一条
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有人却偏偏要以身试法
错上加错,“醉”上加罪
近日,河口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在辖区续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沿辖区海宁路由北向南缓缓驶来,民警对车辆驾驶员白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27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后 经鉴定中心检测, 驾驶员白某某 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1.75mg/100ml, 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公安网查询时,发现该驾驶员分别于2016年09月12日醉驾被查、2023年10月17日醉驾被查,这次已经是第三次醉酒驾驶被查获。并且他的驾驶证仍处于被吊销的状态,也就是说,驾驶员不仅醉驾,还无证驾驶。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然而被法律处罚过的白某某仍心存侥幸,把法律当儿戏,一次又一次地醉酒驾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均属于“二次酒驾”
再次酒驾有时间范围吗?
再次酒驾没有时间标准
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辆一旦被查处,在交警信息平台记录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在以后任何时间被查到饮酒驾驶机动车,都属于再次酒驾。
再次酒驾的处罚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涉嫌醉驾,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来源:河口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