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审慎发问:刑辩律师在庭审中的策略与智慧

引言

洛克菲勒曾说:“没事不要讲话,讲话只有三个目的:让别人高兴,让别人有劲干活,让自己有钱赚。”

这句话虽直白,却蕴含了深刻的沟通智慧。

对于刑辩律师而言,在庭审中的发问环节,每一次开口都需深思熟虑,目的明确,避免无谓的言语,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一、明确发问目的

在刑事辩护中,发问是律师获取案件信息、揭示事实真相的重要手段。

因此,律师在发问前,必须明确自己的目的。

是为了揭示对被告有利的事实?还是为了质疑控方的证据?或者是为了引导证人暴露矛盾?

只有明确了目的,才能有针对性地设计问题。

二、让别人高兴——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

在庭审中,律师的发问往往涉及到与证人、法官、检察官等多方的沟通。

既然是沟通,就要尽量追求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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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味用辩论的态度,非要分出输赢,并不见得是好事。

相反,通过友善、尊重的语气和措辞,律师或许可以让对方感到愉快,从而更愿意配合回答问题。

这种良好的沟通氛围,不仅有助于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庭审的紧张气氛。

当然,如果对方根本不买账,非得要仗势欺人,作为辩护律师,也不能一味认怂。

三、让别人有劲干活——激发积极性与提供有价值信息

律师在发问时,应注重激发证人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主动提供更多的信息。

可以从道德高度出发,让证人在人性方面或者成就感上获利,毕竟没有人真心愿意做那个不讲诚信的人。

通过给予证人充分的表达空间,鼓励他们详细阐述所知情况,往往能挖掘出更多对案件有利的细节。

同时,律师的发问也应包含有价值的信息,引导证人沿着有利于辩护的方向思考问题。

四、让自己有钱赚——维护律师的职业利益

如果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讲,作为辩护律师,应该把救被告人于水火作为天职,至于经济利益必须抛之脑后,最好不食人间烟火。

这,并不绝对正确。

虽然庭审发问不应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的,但律师作为职业人士,其工作确实需要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

因此,在发问时,律师应展现出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从而赢得委托人的信任和尊重,这也间接保障了律师的职业利益。

每一次高水平发问,直接获利人肯定是当事人,但是辩护律师也是最大受益人,不仅会赢得口碑,也会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

五、慎重发问,避免乌龙事件

刑辩律师在发问时,必须时刻保持谨慎。

每一个问题都应经过精心设计,确保其既符合法律程序,又能有效地揭示事实真相。无谓的发问不仅会浪费庭审资源,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

甚至,有些错误发问还有可能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把当事人的美好前途给葬送掉。

因此,律师在发问前应充分准备,对可能引发的后果有充分的预判。

结语

总之,万物同理。

洛克菲勒总结的讲话原则,对于我们刑辩律师在庭审中的发问环节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明确发问目的、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激发证人的积极性、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以及慎重发问,律师可以更有效地进行辩护,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也保障了自己的职业利益。

一举多得的好事,我们最好慎之又慎。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