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9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罚款3791.9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4年期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地段的土地建设厂房,违法占地面积379.19平方米(折合0.5688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联新社区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用土地面积379.19平方米(未利用地370.39平方米、建设用地8.8平方米),按照占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计算罚款,共罚款人民币37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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