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塘厦热点,服务百姓生活!

报料/投稿/合作微信号:txltok

“我心里一直有个梦

想去嵩山少林学武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可能不少街坊都曾幻想过

仗剑走天涯、刀光剑影的潇洒生活

梦始终是梦,平时想想就好了

不过,塘厦有一名男子

几杯酒下肚

竟拿起刀片

对着别人的车“耍剑”

近日,石潭布派出所

陆续接到辖区街坊报警

称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被划花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接警后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

与车辆间相互剐蹭不同的是

这8辆被划花的车辆停放的位置比较靠近

受损位置及程度高度相似

民警推测是人为损坏

经过缜密调查及研判

4月10日

民警将嫌疑人曾某抓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曾某交代

4月10日凌晨1时许,曾某酒后回住处的途中,拿出身上的刀片,一边走、一边划烂了路旁的广告牌,随后看到路旁停放的车辆,就把手伸向了车身。

“我根本不知道车子是谁的,到了早上醒来,我知道自己做错事了。”曾某说,划车时他把刀片抵在小车车身上,当他往前走的时候,刀片就跟着往前移动……

目前曾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恶意划花汽车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或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塘厦公安提醒街坊们,醉酒不是实施违法犯罪的理由,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 塘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