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从之前的以农业为生存基础男耕女织似乎成为标配,随着社会的改变这一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人们选择背井离乡的外出务工,很多因工作结识了另一半现在远嫁已经不再稀奇。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很多地方农村面临房屋拆迁或土地征收,很多已经远嫁的外嫁女此时都会有疑问自己有没有资格享受拆迁补偿。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带着这个疑问为大家解读“拆迁中外嫁女拆迁补偿相关事宜”,外嫁女按照常人理解是嫁出去的女儿,指的女人达到婚配年龄因婚姻外嫁到其他地方生活的。

考虑外嫁女是否有补偿应当先考虑外嫁女是否还是本集体的成员,什么样才算本集体成员呢?征拆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解读为是否是本集体成员应当查看是否在本集体生活生产常驻,如果满足的就可以认定为本集体成员。

已经外嫁的外嫁女或家属在原集体生活生产户口没有迁出的,在补偿方案中应当有外嫁女的拆迁补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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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外嫁女的几种情况

1、外嫁女出嫁所在地也为农村的这是很常见的一种情况,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娘家仍然有承包地的,外嫁女在婆家集体没有享受过分配补偿的资格那么就认定外嫁女是原集体的成员遇到征拆享有补偿。

2、外嫁女出嫁所在地是城市的,户口没有迁出的应当视外嫁女为原集体成员,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属于集体成员不再享有补偿资格。

3、离婚、丧偶等情况,外嫁女户口又迁回原地并且其他地方没有收益的就视为原集体成员,遇到征拆享有分配补偿资格。

现行法律对集体成员有哪些规定呢?集体成员有权利承包集体的土地,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限制成员承包,在划分农田和宅基地批准时男女平等都享有分配权力,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以未婚等理由拒绝。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看到满足条件的外嫁女仍然享有拆迁补偿分配的资格,如果你遇到拆迁对方以已经出嫁为理由不给补偿的,我们可以直接判定对方不想给补偿已经涉嫌违法,我们可以通过前期沟通解决,如果协商不通的应当及时的寻找拆迁律师通过法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