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灵宝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在诉讼服务中心率先推广和引导当事人使用要素式起诉状及答辩状。

集体充电,便民举措做“加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全方位保障要素式起诉状及答辩状的启用和推广,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干警集体学习有关内容,在诉讼服务中心对应窗口、便民栏等醒目位置,展示并提供纸质版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的示范文本,方便当事人现场取用,并对诉前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指派专人指导当事人填写,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工作效率。

推广应用,群众诉累做“减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当事人杨某来到灵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起诉事宜,因不熟悉情况,杨某只带了借条和身份证。立案庭干警现场指导当事人逐项填写了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仅用5分钟,当事人顺利完成了立案。“这表格样式的诉状一目了然,简单又方便,还省去了找人代写诉状的费用,真好。”当事人成功立案后,对新版起诉状示范文本赞不绝口。这是继《通知》后,灵宝法院依照规定适用完成的首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的立案案件。

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辦状的试行,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需求的新举措。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做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的推广、应用工作,切实让每一项司法便民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高效的司法需求。(白莎莎 彭梦娣)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