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该案由该院院长李永林担任审判长,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季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依法履行国家公诉人职责,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在2019年至2022年在某国有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公共财物23.6万元,数额巨大,挪用公款35.27万元,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的主持下,庭审各环节有序进行,从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再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张某如何在一念之差下逾越法律红线,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此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共同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彰显了法检两院将反腐败斗争一严到底、永不停歇的坚定决心。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李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