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善意,且经当地村委会协商,程某夫妇对长期流浪的精神障碍患者亲属进行扶助、照料,长达七年之久。却因李某某的意外身亡与李某某一双女儿对薄公堂,程某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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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某是小莉和小花的母亲,程某与李某某的父亲是同母异父的兄弟。李某某遭遇离异、父母离世的打击后精神失常,小莉、小花一直在外务工,且成家后常住外地,李某某无人照顾。经村委会协调,2015年起李某某由程某夫妇照料,当地民政部门定期给予李某某生活保障金,小莉、小花支付一定生活费。2022年3月,李某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获得相应赔偿款86万余元。小莉、小花、程某因赔偿金的分割诉至谷城法院。

综合程某夫妇善意的扶助情况和经照看李某某精神状态稳定且积极改善的事实,谷城法院依法判令程某适当分得死亡赔偿金10万余元。小莉、小花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李某某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比照继承相关规定,合理予以分割。程某虽不是李某某的直系亲属,但出于亲缘关系和善良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程某夫妇不计得失,在长达七年多的时间里给予李某某悉心看护、全力照顾,使得李某某生活中有人关爱、情感上有人呵护、精神上有人抚慰,他们的做法还获得了乡里乡亲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程某作为善意扶助者,结合“天理、国法、人情”,可以适当分得相应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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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法理人情

倡导“友善”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邻里互帮、亲友互助是善良风俗、睦邻友好在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当善良遇上“法律”,兼顾公序良俗和扶助实际,让遗产分配不再局限于法定继承,用司法实践回答“良心的拷问”,肯定善意扶助者的付出与奉献。“小案不小办”,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展现公平正义,让司法有限度更有温度,是谷城法院法官在办案时内心笃定的理想信念。

来源:谷城法院张婷婷 李杰

编辑:丁俐

审核: 王洪

终审:周俊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