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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临拍卖

被执行人忙履行

“执”击一线

“法官,别拍卖我的房子,我还钱……”4月17日,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申请人蓝某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当场将筹集到的3万元支付给蓝某,并约定剩余的债务将分两期履行。

蓝某与李某原是好闺蜜,出于信任,蓝某将自己名下的两张信用卡借给李某使用。然而,李某在持卡期间使用后多次超期还款造成银行经常电话催缴,已严重影响蓝某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已,蓝某只能先行垫付本息及违约金并注销信用卡。而后,蓝某将李某诉至兴宾区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遵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其义务,蓝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李某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但其未按要求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李某名下登记有房产,且已做了财产保全。于是,执行干警迅速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并作出拍卖裁定书,连同拍卖议价通知书等文书送达给李某。眼看房屋即将被拍卖,李某迫于执行压力,立即筹集现有的余钱来到了法院,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同时,执行干警也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如果李某没有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仍会继续拍卖李某的房产用以偿还债务。

编辑:盘舒华

一审:韦志娟

二审:杨 帆

终审:覃仪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