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女孩坠楼身亡,87户业主也要赔偿!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业主赔偿真的合理吗?

深夜喝酒归家,途中与男友吵架

2021年8月,女孩小庞被朋友小黄约到歌厅里唱歌喝酒,一直玩到半夜11点钟,小庞不胜酒力,早已喝得昏昏沉沉。

但是朋友几个觉得还不尽兴,就想再去别的会所里唱歌,于是就又选了位于商业中心的一个会所,朋友几个订好包间就一同前去唱歌了,小庞也迷迷糊糊地跟着朋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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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玩到了凌晨3点,小庞也感到非常疲惫了,就给自己的闺蜜小陈发微信让闺蜜来接自己回家。

闺蜜拉上自己的朋友小冯一起去接小庞,到了小庞的包间门口,发现小庞并没有在外面等待,两个人就进入包间将小庞带了出来。

在下楼的楼梯口处,小庞接到了男友打来的电话,与男朋友产生了矛盾,小庞的情绪开始变得激动,开始在原地和男友大吵大闹了起来。

意外摔楼身亡,87位业主共赔偿

此时小庞倚在过道的栏杆处,栏杆的后面是一个广告的横幅,广告的后面少了块玻璃,小庞并没有注意到那没有玻璃,她靠在了广告横幅上,身体重心向横幅倚靠。嘶啦的一声,广告横幅禁不住小庞的重量裂开了,小庞没站稳就从楼上重重地摔下来了。

闺蜜小陈和男友小冯见到这副场景吓呆了,赶忙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

小庞随后被救护车接走,送到了西充县的人民医院里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小庞的家属将与小庞一起喝酒的朋友,小庞的护送者,涉事的会所,广告横幅涉及的机构以及建筑物上的87位业主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承担死亡赔偿80余万元。因为涉事建筑并没有物业管理,所以被告的名单里没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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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定,87位业主承担60%赔偿责任,按其居住面积进行分摊,每平方米赔偿29元,共计赔偿小庞家属56.9737万元;

小庞一起喝酒的朋友以及闺蜜小陈和男友小冯(小陈和小冯共担一份责任)一共承担10%的责任,每人赔偿8632元;

剩余的30%责任,小庞独自承担。

以上就是案件的最新进展,对于业主的起诉,法院并没有宣判。

事后,17位业主认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认为小庞自身的责任判得太轻了。小陈是完全的民事责任人,本就该对自己尽到注意义务,小庞自己本来就醉了还在楼梯处逗留,小庞应该承担50%以上的责任。

而且业主还明确表示广告横幅涉及机构也应该担责,就是有横幅在那里挡住了视线,才造成小庞没注意掉下去的,所以涉事机构也应该承担不少于20%的责任。

一、87位业主共同赔偿60%的责任合理吗?

因为案发时涉事建筑并没有物业管理,死者家属就要求业主进行赔偿,并且最后法院还判定业主根据住宅面积承担60%的责任。其实这样的判决结果并不是没有依据的。

民法典曾经对这个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况下,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且承担义务,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义务。

所以说,在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形下,这87位业主都具有对公共区域的管理义务,对于小庞的死亡应该承担共同的责任

本案中,小庞身处过道,明显是该建筑重的公共区域。由于该建筑没有物业管理,作为业主在享受过道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有责任对过道进行管理,其中就包括,广告横幅后没有玻璃,路人可能会倚靠这一个不安全因素。因此,小庞的事故发生是可避免的,除了自身酒精作祟以外,作为建筑物公共区域的管理人,更要对小庞的死亡付出责任。

二、一起喝酒的人和护送者也要对小庞的安全负责吗?

是的,共同饮酒的人要对每个人的安全具有保障义务,护送者也要对喝酒者的安全具有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属于侵权行为,属于侵权法上的不作为侵权。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违反该种义务就视为存在过错,构成不作为侵权,以过错原则来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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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者应该对小庞的安全尽到保障义务,小庞在喝完酒后对周围事物的认知能力降低,在小庞已经处于醉酒的情况下,应该对小庞进行劝阻,还有将小庞安全送回家的义务。

共同饮酒者对小庞的死存在过错,构成不作为侵权;而护送者在答应送小庞回家后,就应该对小庞的安全负责了,但是在途中小陈也疏忽了小庞的安全责任,所以同样构成不作为侵权。

小庞的死无疑给许多人造成了麻烦,我们在喝酒时,不仅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更要保障自己酒友的安全。该劝阻时就进行劝阻,该推掉的就推掉,文明饮酒,饮酒负责。

此外,业主的遭遇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个业主要及时地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进而采取措施规避隐患,尤其是在物业缺失的情况下,自己就是居住环境地管理人,每个人都要对公共区域地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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