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也是法律风险很大的行业,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有很严重的法律风险。那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哪些行为会被法庭驱逐呢?哪些行为会触犯刑事犯罪呢?

据网络消息,今天(2024年4月18日)上午,泰安高丙芳律师被控虚假诉讼案在泰安岱岳法院第三次开庭,辩护律师张新年律师抗议院没有提前三日传唤告知高丙芳律师,被驱逐出法庭,这也是在律师界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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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位高炳芳律师是谁呢?

她是一个专职律师,在行业内有一定的成绩和影响力,2011年5月11日《泰安日报》.<金周刊>对高丙芳做专访报道、《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认定和法律后果》在2013年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评三等奖。

王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李某故意伤害案、方某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这三案在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中均获评三等奖,并入选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编的《三大诉讼精品案例集》,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被评为2015年度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评为2016年度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律师。

然而,就在2023年11月13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一起虚假诉讼罪案件。该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庭审中,米某、陈某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对高丙芳量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米某、陈某缓刑。 高丙芳坚持该案不构罪,自己事前根本不知情,米某、陈某不懂法,因为害怕担责构陷自己知情。该案已被两次延期审理,尚未宣判。

而她委托的,张新年律师和刘录律师均做无罪辩护。2024年4月9日,高丙芳律师突然被岱安法院逮捕,高丙芳律师案,牵动着整个中国法律界,他们也是密切关注案情的发展。

那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哪些行为会被法庭驱逐呢?

在诉讼活动中,律师若有以下行为,可能会遭到法庭的驱逐:

首先,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例如,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大声喧哗、无理取闹或故意打断法官和对方的发言,都可能被视为扰乱法庭秩序,进而被法庭驱逐。

其次,严重违反法庭规则或职业道德的行为也可能导致律师被驱逐。这包括但不限于,对法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或者故意泄露案件机密和敏感信息。

此外,如果律师在法庭上采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如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或欺骗等,不仅会面临被驱逐的风险,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也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不知道这次这位律师是否因为这些原因被驱逐法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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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哪些行为会触犯刑事犯罪呢?

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若涉及以下行为,可能触犯刑事犯罪:

首先,伪造、毁灭证据或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触犯虚假诉讼罪,或者这不仅破坏了法庭的公正性,也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可能构成伪造、毁灭证据罪,受到刑事追责。

其次,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作伪证同样违法。律师应当尊重并保护证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利用非法手段影响证人证言。此类行为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律师将面临刑事制裁。

此外,律师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客户资金或财物,将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这不仅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也严重侵犯了客户的财产权益。高炳芳律师就是因为被指控虚假诉讼罪被逮捕的。

那么,刑事案件开庭是否应该提前三日传唤告知被告人呢?

刑事案件开庭应该提前三日传唤告知被告人。这一做法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被告人及其相关诉讼参与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庭审,同时也体现了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司法公正的追求。因此,刑事案件开庭前,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日传唤告知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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