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8日讯近日,桂林航空GT1013准备起飞之际,一名女子的无理行为让整架飞机的乘客陷入了焦灼与等待。这名女子声称她因病无法正常坐在座椅上,只能躺着,这不符合起飞条件。现场乘警沟通劝导,女子仍拒绝配合机组人员的指令下机,甚至态度强硬地表示,“我现在病情严重,今天谁把我整下飞机,我让他负全责”,最终导致航班延误两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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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对此,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崔丽丽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十六条第(五)款、第(七)款之规定,机场内禁止强行登、占航空器等扰乱机场秩序的行为。

该女子在机舱内大闹导致航班延误,其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轻则受到治安处罚,重则涉嫌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承担法律责任外,在《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还明确:“机闹”包括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以及强占座位等扰乱客舱秩序的行为,“机闹”旅客会被禁止坐飞机一年。

近年来,无论在机场,还是在客舱,“机闹”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其他旅客的乘机体验,更扰乱了民航的正常运输秩序,造成航班延误、返航、备降,甚至危及飞行安全。在此呼吁大家安全乘机、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舒适的乘机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张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