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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江安、屏山两地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江安法院

4月16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原告曹某与被告贾某离婚纠纷一案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在外地,遂通过微信向双方发出江安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通过远程组织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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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曹某与贾某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在联系曹某和贾某时,分别向他们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诉他们: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子女将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巨大变化,请他们三思而后行,慎重考虑离婚事宜。

曹某和贾某经充分考虑后,都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远程调解,双方对离婚、两个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同时,他们也表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会妥善抚养,不会作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对没有直接抚养的子女,双方会妥善协商对子女的探望事宜,积极通过见面、书信、网络等方式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心理状况。

屏山法院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屏山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在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4月16日,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中,向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原告何某与被告郑某某于2018年2月14日登记结婚,婚前于2016年9月6日生育长女,2018年1月19日生育次女。2024年4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并起诉到法院离婚。承办法官考虑到子女年纪尚幼,离婚后对子女心理健康会造成负面影响,在该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4月16日云上法庭调解时向原、被告线上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双方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责任,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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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事人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法官,我懂了,就算离婚,今后也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给予两个女儿更多的关心与关爱……”案件当事人阅读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对周霞法官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屏山法院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加强该工作意见学习,吃透意见精神,按照意见模板要求,制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向离婚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当事人发放,从司法层面唤醒家庭保护,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仅仅是法院在民事案件办理中的一个细小环节,下一步,屏山法院将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履行司法保护重要职责”,屏山法院院长谢国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