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厦门海沧: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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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法院执行局为工人集中发放工资。蒋紫薇 摄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涉民生案件,创新“信用激励”“定向救助”“合作探视”等机制,近一年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663件,执行到位金额6.6亿余元,向16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12.35万元,对1.5万名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受损参与人发放退赔款,在“小案件”的办理中体现了为“大民生”的服务。

■“信用修复”助民企

“申请执行人将于2023年11月15日前对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进行中期考核……于2023年12月31日对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进行年底考核……”随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靖峰的话音落下,申请执行人某投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在海沧区法院主持、海沧区工信局见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通过“信用修复”,某生物科技公司得以从“失信”中获得“新生”的机会。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申请执行人某投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根据生效判决文书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房屋租赁费等400余万元,亦未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租赁厂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企业按法院要求支付首笔款项30万元,并一直与法院保持沟通,表示其有诚意履行义务,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曾获得国家发改委“十三五生物医药区域集聚试点项目”的立项支持、被评为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海沧区法院与海沧区工信局就“保企业保就业”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研判执行方案,并与该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四方会商,将“信用考核机制”纳入执行和解协议。

“我们综合研判了各方因素,最终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分阶段的信用考核,并根据考核的情况进一步决定是否适用各项减免和优惠的政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缓解被执行公司的资金困境,同时也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吴靖峰告诉记者。

“签订和解协议后,我们马上恢复生产,最近还扩大了规模,新招录了16名员工,研发了5种新品种,现在我们投入的生产资金达到130万元,产能达到了110公斤!”某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欣喜地介绍道。

该机制出台以来,海沧区法院与区工信局等部门建立失信被执行企业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数据审核+实地考察”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共同研判企业公共信用、被执行资产状况、纳税等情况。

“我们的信用修复考核有严格的标准和流程。”海沧区法院副院长吴丽芬说,“今年5月10日机制实施以来,我们共进行会商5次,获取失信被执行企业纳税记录18条、销售明细账33项,平均每家企业共享数据51条。”

■“定向救助”惠民生

“谢谢吴法官,这十年来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这个案子才能圆满解决!”2023年春节前夕,小林母女在结案申请书上郑重签字,一桩执行了10多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终于圆满执结。

2010年,7岁的小林经历了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其双下肢截肢。而申请执行人已支付36万元用于假肢更换和维护,之后每两年还需支付相关费用8万元,生活极其困难。该案在执行过程中,一位被执行人因病去世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另一位被执行人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工作中部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比较高,有奉献爱心的意向,还有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利息计算等存在争议。何不引导他们将执行到位的违约金、利息捐助给其他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呢?”吴靖峰和执行局的同事们在这样的想法启发下,探索创新执行救助模式,引入了案外人进行定向爱心救助。

2016年底,小林收到了第一位爱心人士的捐款3万元。此后,又有两位爱心人士和一家企业在得知小林的遭遇后慷慨解囊,自愿捐款共7万余元,定向帮助小林。

在法院不断协调和努力下,本案不仅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还积极协调民政局、残联等机构,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手续、申请假肢治疗补助。

2023年春节前,被执行人的哥哥表示愿意就剩余的赔偿款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10多年的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母女俩在这个冬日里感受到了满满的司法温度。

据了解,目前海沧区法院已在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运用“定向爱心救助”机制,有效缓解了部分执行不能案件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合作探视”暖民心

“探视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法、理、情错综复杂,是人伦之乐背后隐藏的“伤疤”,也是执行难破题的“结”。如何找到一把“心灵”钥匙,解开千丝万缕的“心结”?

2016年,阿杰和阿春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婚生女由阿春抚养,阿杰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22年7月,因阿杰已拖欠两个月抚养费未支付,阿春诉至海沧区法院请求强制执行阿杰拖欠的抚养费。

“收到案件之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到阿杰了解原因,阿杰说离婚多年来自己都准时给抚养费,但是阿春却多次阻挠自己见女儿,因此才发生矛盾。”承办法官张玲玲说。

为化解矛盾,张玲玲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面对面”座谈。她向双方发放海沧区法院创新制作的《合作父母指南》,引导双方放下自我,树立父母责任,聚焦子女利益。

“我们围绕日常沟通、抚养费支付等《父母责任清单》的内容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双方对孩子都有较强的责任心,属于‘可合作父母’,所以我们引导他们达成了为期一个月的暑假短期探视试行方案。”张玲玲说,“最后阿杰当场履行了全部的抚养费,后续的探视情况也进行得不错,双方的矛盾也缓解了。”

“很多涉抚养费的执行案件金额都不大,但是后面隐藏的矛盾却不小,往往是离异父母因彼此的偏见及矛盾影响了亲子关系,从而忽视了子女的根本利益。”吴丽芬说。

对于此类案件的执行,在对当事双方进行初步评估后,海沧区法院通过“教育引导+前置和解”程序,促使双方达成短期“探视+抚养”试行方案,使双方重视父母责任,以子女利益为先,从意识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共同为未成年子女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百姓民生的事再‘小’也‘大’,我们始终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件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海沧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炳坤表示。(□ 安海涛 本报通讯员 王丽菊 蒋紫薇)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