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网友留言:南充市嘉陵区誉峰小区还在拦小区业主的车,政府部门说会有街道办参与小区开业主大会,今天是小区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公摊面积停车位的第8天,求助新闻部门和政府部门帮助平民发声,解决下这个问题。到今天2024年4月16日,小区物业车辆进出口还是无人说登记记录小区业主车牌号,只登记物业口中交了费的车辆信息,而且业主们聊天时问询有没有缴费,业主们都说没交,要一起说清楚了再定,物业独断专行依然拦住小区业主开车进入,没关系得平民太难了,请求政府关注下平民。

近日,网友在问政平台反映誉峰小区物业未经所有业主同意强制收取公摊面积停车费等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4月16日,南湖街道办事处回复网友,经核实,誉峰小区物业属前期物业,业主在购房时签订了前期物业合同,现小区未成立起业委会,前期物业合同自动续签,合同上写明小区露天停车位按3元一天,90元一月收费,此合同在房管局部门已备案,小区露天停车位也在开发商规划图纸内,现已在物业交停车费的车辆已有170辆左右。关于物业向居民回复说政府不允许降价的问题,是没有这回事。

4月16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回复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南充嘉陵誉峰小区物业未经所有业主同意强行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贵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约定,露天车位使用费由乙方(业主/车位使用人)按照3元/天、90元/月、1080元/年支付。如业主要求对价格进行调整,建议您与物业服务人协商解决。

二、部分监控设备故障情况属实,目前物业服务人正在组织维修。

三、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人公示的相关资料齐全,属地街道办事处每年也会对收支情况进行核查。您可以联系物业服务人查询相关情况,也可向街道办事处了解。

四、我处已要求物业服务人加强与业主的良性沟通,加强共有设施设备的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维修。

来源:问政四川、网友、网络

崛起南充发布

声明:刊载此文仅为传达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赞同或者支持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于留言区内容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与“崛起南充”立场无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