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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纪委特别特别忙。上有“扫黑除恶”、“扶贫攻坚”双专项收官年。下有“中央巡视回头看”、“国考”问题反馈整改线索。又遇上“疫情”未过,“洪讯”又来。

每天除了这六项,还有什么“线索大起底”、“X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督办”、“委领导包保地点调研”等等一大堆。

完事了还要每三天制定汇总一次派驻(出)机构XXX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清单。

还要对下级纪委的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执纪问责不严、不力以及明显畸重畸轻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还要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各级“一把手”,规范运用督促提醒、情况报告、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同级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每天工作是这样的:

1.卧槽,纪委大数据又过来了七百多多条问题反馈线索。数数交下级纪委查办吧。

2.要求最迟昨晚上报给我的“中央专项巡视”终于交齐了,再数数,人大纪检组的你倒是给我啊!

汇总,查否的要一下初核报告。办结的挨个要一下整改方案。嗯,都发来了,查否办结的销号。这几个正在核查是几个意思?查到哪一步了?台账给我,会议记录给我。

这个打算处分,已交案件审理室,又是什么情况?初核报告在这,党委意见怎么没给我?

这个移交司法了,规起来,检察院打算什怎么起诉?大概什么时候起诉?

3.案件审理室自查自纠做完了没?说要下去指导下级纪委,下去没?又搞了多少提级审查?

搞得差不多了,去了三个地方。

那把数据给我一下,其它地方来不及去的先电话视频会议搞一下吧,你们那个也不是非要见面。

4.信访室这周本级、下级多少信访件,多少举报件,多少交办件?

办结了多少?我要具体数据

我能给你写二三十条出来。最后把啥啥啥都搞妥了,一看时间,22:00了。他真不是变心了,他是真快累死了。

5.XX县那35个学生扶贫补贴的事情,核实得怎么样了?

“核实了32个,其中27不在本地读书,3个为外地来此就读,2个已迁移户口。”

赶紧把剩下的3个联系到位了,这32个里面,联系他们的学校没,补贴现在是什么情况?

“其中部分当地已经发放了,其它的还在核实。”

是全部全额发放了嘛?雨露计划,住校补贴等都发了还是只发了一项?告诉我没有领取原因,是工作错漏还是自愿放弃?原则上国家不允许自愿放弃的,但我省的补充规定说可以。所以但凡自愿放弃一定多多方核实。

“还要核实,下午上报具体数据。”

6.XX区村级借贷十几个亿那事怎么样了?

“移交司法。”

移交司法到哪一步了?

“等待法院审理。”

法院什么时候能搞?

“不知道。”

赶紧去问问。

“说预计要两个多月。”

不行,没那么多时间。

让当地联系下法院,特事特办,最多半个月。

7.交办件X市市委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情况怎么样了?

“班子已经检讨,现在开会定好了方案,拟定下周三召开。”

现在是签字环节吗?到哪一步了?

“在组织部。”

去催催,签完了就给我方案,今天下午我要。

8.X地纪委你这报告用词有歧义啊。你这共21人,其中19人XXX,1人XXXX,另有1人XXX。你这另有的也是21人里面的对吧?那你就平述啊,不要另。拿回去改改,好好看看用词,我真没时间细细琢磨了。

9.各监督检查室交一下你们的“国考”调研报告。

“领导还没去包保地点。”

那就赶紧去啊大佬,我上周五书面通知过你啊。

“领导真的没空啊。”

没空也得去啊,我等着要你的调研报告啊。

如何评价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作为一个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从前每次我在答公务员问题时,总有人在问题后面评论,“马上就要职务职级并行了,不图提拔了,等职级”,每次看到这种评论,我都:

作为地市级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我们很早就知道所谓职务与职级并行,最后肯定不是大家以为的那种:

“到年限就晋升,等三十年后我退休,我至少是厅级干部啦,真好~”

而是

“我今年又符合晋升条件了,我要去问问,看看这次能不能轮到我~”

这个规定有用的部分,我先给大家挑出来,让大家对这个规定有个初步概念:

▶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这一部分告诉你——普通公务员三十年之后退休基本不可能当厅级干部!

▶公务员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晋升职级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

这一部分告诉你——这个制度不是个普惠制度,不是人人都能享受职级!

▶ 公务员晋升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方案。
(二)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
(三)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四)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审批。

这一部分告诉你——职级的晋升本质上跟提拔职务没有什么区别,一样要有领导提,有领导推。

▶ 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

这一部分告诉你——位置是有限的,先到先得!

你们想象中的那种普惠式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其实是现在已经有的“工资晋级晋档”啊,就是你们每年都会加十几块工资,所有人都有,只跟年限有关,到年限就加。虽然少,但它确实是普惠制度啊。可是,你一个普通科员退休想加到厅级干部工资肯定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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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务与职级并行真的变成普惠制度,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肯定是国家财政部门,按年限人人都能拿到厅级干部工资,这谁顶得住!而且公务员本来吃大锅饭就被人诟病,绩效考核形同虚设,若人人只按年限就可以畅通无阻一直升……不能想象。

所以这个规定是在情理之中,只是跟大家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导致心理落差比较大。

另外,我想说这个规定是中央当时到基层无数次调研后得出的方案,它最初的目的是要向基层干部倾斜政策,保障基层干部利益的。这个规定明面上呈现出的也是这个状态——给基层发福利。

县级以下目前是没有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处级非领导职务都在市级层面。而这个规定给县级以下开了口子,县级会有巡视员,乡镇级会有调研员。——这代表天花板被抬高了。

以前县级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设定是科级领导职务的50%,现在科级职级的比例综合管理职位的60%。比例是明显提高了的。——这代表明面上的位置变多了。

但是这个规定带着明显的中央制定政策的特性,毕竟他们的调研座谈会参加的都是在职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策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

基层是晋升渠道窄,但是涌到了前面,堵在口子上的其实根本不是普通基层公务员。

磊起帝国的坚强柱石是那些在一线基层拼命的普通人,他们不擅交际,说话也不够漂亮,不会把自己的困难和困惑摆到台面上,他们可能一生都在一个位置上发挥光热,日复一日耗光了青春和岁月,是这些不起眼的螺丝钉推动着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而这一次他们可能依然看不到曙光和希望。

最后,作为组织部门的朋友,友情提醒一下各位知乎儿:

1、《规定》是从2019年6月1日开始执行,目前还没有执行;

2、《规定》只是中央指导性意见,各地应该会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比起这个《规定》,请务必及时关注本地适用的配套细则,跟当地主要领导有关系,看是否会有创新性的内容;

3、《规定》实施前已经在多个地方试点,请大家关注一下这些试点地方发出的创新性动作的新闻通稿,所有的政策都不是尽善尽美的,肯定有一些值得探讨的东西。如果想走职级并行这条路,建议大家多研究政策,不要一味自怨自艾。总有强者在沙土里看到黄金。

公务员相亲一定有优势么?给你讲讲残酷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