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一男子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肇事,担心保险公司不给赔偿,便再次饮酒后选择报警,没想到被警方依法拘留7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来源:众播视频)
据报道,男子当天饮酒后,因为有急事便开车上路,因观察不慎,和一辆三轮车发生交通肇事,导致自己车辆受损严重。
虽然三轮车倒车存在很大责任,但是男子由于饮酒,害怕交警检查后,不仅要受到处罚,保险公司还不给赔偿,于是,男子没有和三轮车索赔。
但是男子又不甘心自己承担损失,便来到一早餐店,吃了一点早餐,并喝了一杯酒,随后选择报警。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闻到男子身上有酒味,男子对此辩解,自己是在交通肇事后饮酒的,警方不信,将男子带回调查,并抽血检测。
面对警方询问,男子交代了自己害怕酒驾受到处罚,便在肇事后再次饮酒的事实。
经吹气检测,男子酒精icon含量为34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
目前,男子因再次饮酒驾驶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案男子自以为酒驾发生交通肇事后,再次饮酒就不会被警方处罚,没想到不仅没有得到保险赔偿,反而被警方拘留,甚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网上经常有网上认为,酒后发生肇事或者酒驾立即饮酒,如此警方就不能查清自己酒驾事实,也不会被警方处罚了,实际上,这样的想法完全是错误的。
《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二款,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在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经常查获后,为了逃避处罚,立即饮酒,就按照饮酒后的数据认定,所以网友的想法不仅不能逃避处罚,反而会加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经血液检测,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如果其没有再次饮酒,数值在20以下,就不会受到法律处罚了,所以男子聪明但被聪明误了。
3、不过,这里需要提醒,人们一定要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牢记在心里,否则一旦发生肇事或者被警方查获,就后悔莫及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到本案,男子之所以会被警方拘留,是因为其之前因为酒驾已经被警方处理了,但是男子不思悔改再次酒驾,也是咎由自取了。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为酒驾发生交通肇事的保险公司一般也是不予赔偿的。
所以本案男子的想法固然是好的,但从法律上来说,根本行不通,与其这样,不如开车前就不要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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