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并且还要求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书。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样维权呢?首先可以很明确的告知大家,所谓的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书,完全是一个无效的协议书,你就算是签了也等同于是没签,所以说我们不必要去担心这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个工作单位和员工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任何逾越于法律之上的协议行为它都是无效的,所以说你即便是签订了所谓的放弃社保缴纳的协议书,也没有任何的用处,作为工作单位来说,也就是废纸一张,对于你个人来说该怎么样维权,还是可以去怎么样维权的。我身边就曾发生过一则经典的案例,当然这是我朋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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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原单位就签订了,这样的一个放弃社保的协议书。但是后来他选择离职了,不过在工作单位就职期间,确实也没有缴纳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当中的任何一项社保都没有缴纳。所以他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申诉。因为他可以拿得出曾经在这家单位工作的证明,劳动合同关系书,工资条相关的证明。所以说劳动仲裁部门就予以受理了,但确实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工作单位来进行补交。

其实工作单位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补交,所以这样的一个经典案例就说明签订所谓的放弃社保协议书,完全是工作单位自作聪明的主张,是没有任何的意义的。而且你还要正常的给员工缴纳社保,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如果说过了这个交费的期限,那么就属于补交的行为。在补交的过程中还要收取高额的滞纳金,所以说这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付出的成本将会变得更高,甚至有些地区还会有一定的罚金。那么很显然,工作单位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所以说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般首先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举报,如果情况属实,他也会要求工作单位来进行补交的。除了劳动监察部门以外,那么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也能够进行申诉受理。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说工作单位不缴纳社保,本身它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还签订了所谓的放弃社保协议书,以此来能够更加证明你就是这个单位的员工。一般情况下申诉都能够得到受理。

所以说我们作为个人来讲,在寻找工作单位的过程中,尽量去寻找那些正常的工作,一入职即缴纳社保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单位相对来说就是非常的正规。发展前景相对来讲也会更好一些,所以说缴纳社保这方面,其实很多人现在更加的重视,但是我们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看好这个社保究竟是如何缴纳的,否则造成的后果对自己而言,心力交瘁确实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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