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原副局长冉光周受贿一案,市、县180余名干部职工及人民陪审员进行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案为戒、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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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冉光周利用其担任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帮助冉某等9人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执法检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执法检查等方面为赵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冉某、赵某某等10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215.151万元,其中950万元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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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流程规范有序,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就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被告人冉光周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表示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通过今天的庭审,也警示着我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警钟长鸣,决不能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

(玉屏法院 向政仙、陈海生(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