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律师都在喊着日子不好过,“半月谈”最近就曾经发文关注律师行业饱和的问题。究竟好不好过,因人而异,就如同再坏的行业环境,也有如鱼得水赚的盆满钵满的,再好的行业环境,也有缺少业务被迫转行的。不过,从大体而言,律师行业执业的整体环境,已经彻底告别了曾经二十多年的律师少案源多,已经乃至未来必将面临竞争白热化的局面。

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70%以上的年轻律师收入不足10万,深圳市40岁以下的律师近60%收入不足15万。目前,全国律师人数规模已经突破70.7万,2023年又有12.7万人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约有一半的人员将进入律师行业,官方设计的2025年律师人数达到75万人,有望今年就能实现。

就是在如此背景下,近些年又不断传来各种的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协会,大举进军法律行业的新闻,让本已经竞争白热化、二八分化日益严重的律师们,都在思考自己的职业前景如何。经济大环境下行必然传导到法律行业,再加上法律生都有一个律师梦的不断涌入,法律公司作为“野蛮人”强行登堂入室,这就是现实。

近日,一则某法律公司旗下一线门店的开业视频,彻底打醒了还在憧憬回到律师律所一统法律行业江山的梦境。不要说开业现场演员齐声高呼的“民事诉讼,保证胜诉”,就是门店招牌的“7天无理由退款”,已经足以秒杀绝大多数律师的揽客竞争力。有几个律师,敢说自己代理的案件,可以无理由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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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关注和质疑之后,涉事的法律公司发布通告称,已经收回了上图中门店的经营资格,而且宣称“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承诺公司承接的案件可以保证胜诉”。如果没有引发热议,会有这样的“通告”内容吗?“通告”后面,是人家法律公司宣称全国已经开了8000家门店的实力,再牛的律师界“宇宙所”,也望尘莫及了吧?

再看看如今网上的法律公司,包括一些律师律所,在自媒体、网购平台上的广告海报、宣传视频,诸如“律所直营30元起诉状答辩状”、“遇到冤假错案(法院不立案、公安不立案、官司赢了拿不到钱)怎么办?律师告诉你”、“欠款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即可,仅需500元帮你官司”......这还仅是网上显示的承诺,到了现实口头洽谈阶段,还指不定做出什么承诺呢?

有些人一提到虚假承诺,就会指出是法律公司才有。实际情况是,很多的律师律所从来都是以虚假承诺开路,甚至还以关系勾兑、行贿司法人员为能事。区别在于,以前都是律师行业内部的害群之马,针对的都是有诉求的人员而已,如今,法律公司也学会了,而且大量公开推向社会,将宣传对象发展到了针对不特定的所有社会成员。

法律公司的成功兴盛,有人总结是将法律业务下沉靠低价走量取胜,也有人总结是各种没有监管的无所不能承诺,也有人总结是低门槛低成本手段多......

烟语君认为,一是因为其成功突破了有限的律师律所、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对于法律行业的垄断地位以及基于垄断存在的暴利业务;二是成功将法律业务的目标人群,从现实有诉讼需求的人员推广到了潜在法律维权需求的人员。

之间,法律行业是严禁律师等法律业主宣传法律服务的,只能等待有法律需求的人员登门求助。如今,法律公司带动下的各种法律从业人员,就像药店贴的“买10元送会员、买100元送鸡蛋”一样,公开发动所有的社会成员低价获得法律服务,甚至不惜各种虚假承诺。

如此这样的后果呢?换句话说,提供的法律服务效果、司法执法的现实状况,能否达到这些法律公司、律师律所承接业务时的法律宣传吗?

每次看到某些律师在视频里,严正言辞信誓旦旦的宣传,诸如“12345解决不了、找谁”、“上诉失败,怎么翻案”等等,都在思考,他们真的相信,他们提供的这些法律手段,可以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如果根本解决不了,或是他们自己都不信能解决,这不是在骗人吗?

别说律师,就是法官,谁敢说“民事诉讼、保你胜诉”、“刑事拘留,交费取保”的话;即便是律师,谁敢说“诉讼七天之内必定立案”的话?法律业务办完一项,动辄就是几个月的时间,本就是包括法官都不能保证结果的复杂过程,怎么可能出现“无理由退款”、“无效不收费”的情况呢?

这样的法律服务宣传,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中,已经铺天盖地。医院病房里,有人挨个床铺发放“律师”帮你索赔的小卡片;劳动局门口交警队门口法院门口,也有人给出门的塞上各种法律服务承诺的小卡片......如今的法律服务,只要你有需求,就会有人满足你的愿望,无论多么不切执法司法实际,只要你肯付费就行。至于付费之后的结果,类似于投保之后的理赔,谁也没法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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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东成西就》里有这样一段经典台词:看来你年纪也四十出头,这四十多年来,总有些事你不愿再提,或有些人你不愿再见,因为他们曾做过些对不起你的事。或者你也想过要把他们杀了,不过你不敢,或者你觉得不值得。其实杀一个人好简单。我有个朋友,他武功很好,不过最近生活有点困难。只要你随便给他一点银两,他一定可以帮你杀了那个人,你尽管考虑一下。其实杀一个人不是很容易,不过为了生活,很多人都会冒这个险。

只有经历过真实的司法执法过程的人,才会知道要把法律规定上的权利义务、职责履职变成现实结果有多么难、多么的充满不确定性。可到了一些法律公司、律所律师的口中, 法律维权、司法诉讼成了“其实杀一个人好简单”的事情,只要你花一点点的钱就行。

说白了,他们不是不知道维权、诉讼有多难,而是看准了现实中很多人压根没经历过执法司法流程,还会轻信他们口中宣扬的“法律规定”、“公平正义”、“关系背景”等等,将“收割”的目标设定为了所有的社会大众。至于收割过后的一地鸡毛,也就不是他们考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