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海南交警公示近期2起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高速停车未设警示牌
后车追尾酿事故
2024年3月21日2时15分许,海南省澄迈县,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海三高速时,与一辆因没油而停靠在右侧行车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存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车距未保持
结果害人又害己
2024年3月28日5时45分许,海南省昌江县,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至G98环岛高速公路时,与另一辆重型货车发生追尾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追尾车辆驾驶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追尾车辆驾驶人存在未保持安全车距的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突发故障
或是发生交通事故
应牢记“九字诀”
车靠边
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恶劣天气下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并将车移动停至右侧应急车道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人撤离
设置好警示牌后,车内驾乘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即报警
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求助,需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最后,故障车辆或者事故车辆在处理完相关流程后,驾乘人员应当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离开应急车道。
交警呼吁各位驾驶人
以案为鉴、引起重视
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海南交警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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