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家企业单位,是否都应当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呢?其实就这个问题而言,其实不能是绝对论的,它只是一个相对论,因为企业的用工形式是有所不同的,缴纳社保的用工形式,往往是全日制的用工形式,所以缴纳或者是不缴纳社保的前提条件在于你是否属于全日制的用工,如果是那么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保,这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它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员工和企业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以,后就应当依法缴纳社保,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建立劳动合同的前提是什么,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前提必须是属于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那么才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说不是全日制的用工形式,而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也就相当于是临时性的用工,那么就无需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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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全日制的用工形式上,和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上,主要是根据工作时长来进行界定的,一般情况下每天的工作时长超过4个小时,并且每周的工作时长也超过了24个小时,那么就属于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就应当依法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当然如果工作时长每天不足4小时,每周也不足24个小时,基本上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那么也无需建立劳动合同,所以说这个用工时长是非常的关键。

建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你可以跟自己的本单位直接签署,我们也可以被称之为是直签,或者说是正式编制用工形式,也可以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第三方的劳务派遣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工作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也都是属于全日制的用工形式。我们最终是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的,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至于说企业单位是否应该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主要还是在于合同关系的问题,如果说你没有这种临时性的员工,那么给自己的全日的员工都应该去缴纳社保,这个是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说有一些工作单位,他可能招聘了一些临时性的用工,并且工作时长也不是很长,也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就不需要缴纳社保了,所以说不是每一个员工都会享受社保的。

而且现在新兴的就业形态下,比如说像快递外卖这一类的就业形态,实际上虽然说他的工作时长很长,但是他依然是属于这种自由职业者,是属于灵活性质的用工形式是无法通过,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的,所以说你想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单位,一定要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因为只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才能够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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