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0日消息,绥化市鹤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经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占用公路路面修建桥墩,被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1万2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01日11时09分,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刘泉、涂龙斌巡查至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金桥乡S215省道上行K59+200m处,发现占用公路路面修建了一座桥墩。经调查该桥墩系绥化市鹤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昌九高铁CJZQ-3标项目需要而修建,并使公路向右侧改线30米,被占用的公路共计12平方米。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公路的行为,该行为违法程度和情节及后果严重。

绥化市鹤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构成了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公路违规行为。根据规定,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1万2000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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