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地两企业厂房遭强拆,家人被打伤,公民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征拆机构报价与实际补偿标准金额相差巨大 多次协商后当事人选择妥协 最终无果 征拆机构超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范围被处罚两家企业厂房遭遇暴力强拆 维权之路步履维艰,公民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某些部门或对方会把时间无限拉长,等到老百姓没有能力没有条件的时候,这时老百姓就没办法了
征地拆迁一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敏感问题,也是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点。在征收拆迁实践中,合法房屋遭 遇违法强制拆除的情形并不少见。
更有甚者,一些征收机构为快速推进征地工作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对被征收人进行骚扰、威胁甚至暴力袭击,趁被征收人无力反抗时进行强拆,造成既成事实。
此类违法行为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极大地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许多被征收人遭遇违法强拆之后,只能选择漫长的上诉之路。而有些地方机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遭遇违法强拆的百姓很难得到及时、公正公平的对待。
我叫黄继根,家住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三义村是杭州伟业塑料制品厂的法人;我叫黄成伟,是杭州浩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2018年杭州伟业塑料与浩伦装饰两家企业房屋被有关单位违法强拆(已由法院判决认定),上诉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让违法强拆的人员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且后续赔偿事宜一直被推诿拖延,遭到了众多不公正对待。以下是事实陈述:
2008年4月长某指挥部(以下称征拆机构)与丁桥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到我村三义村宣传征地拆迁事项,当时宣传拆迁是整村动迁,两企业积极配合。农户户房签约完成后,企业厂房动迁逐步推进。
2010年4月,征拆机构对伟业塑料、浩伦装饰两家企业实施拆迁丈量,5月征拆机构经理胡某伙同协某房屋评估公司人员欺报两家企业合计拆迁补偿价只有258万余元。可据我私下打听了解根据拆迁补偿标准以及两企业厂房实际丈量面积赔偿金额远远不止258万且数额相差巨大。6月3日在拆迁赔偿金额协商时,征拆机构经理胡某给出了360万的报价并表示这次是最高补偿价格。此次协商虽然赔偿金额增加了110万,但仍然与我名下两家企业实际应得的补偿有不小差距,无法达成共识。
企业原厂房(附图)
2011年12月26日经相关部门组织,于当天下午14点开启多部门参与的拆迁补偿方案会议,参会主要领导有区征地事务所宋工、街道办代表张某、村领导李书记、征拆机构负责人张某。会议上宋工说:“此次拆迁补偿有3点说明:
1、房屋的重置价打7折。
2、装修附属物打7折。
3、搬迁费每平方80元和过渡费,2年每平方19元,其拆迁政策沿用11年前杭州2000年115号文件征迁,通过合情、合理、公平、公正、进行企业拆迁平等的协商。”
会谈期间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软硬皆施,最终丁桥镇张某替征拆机构报价460万元。想着民不与官斗我经过思考同意了此次报价,但有前提条件,要求征拆机构负责人提供460万拆迁补偿房屋评估报告。张主任立马同意并做出承诺。
2011年11月22日杭州某局作出杭土罚【2011】7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明确阐述:([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止],征拆机构超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范围,擅自对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外集体土地上的594户农户住房和35家集体土地上的企业厂房进行拆除,违反杭州相关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处一万元罚款)。
后续因征拆机构始终没有出具房屋补偿评估报告,以及征拆手续不全等问题导致补偿安置协议迟迟无法签订。
2018年6月26日早晨5点左右征拆机构,联合有关部门以违建为借口在未做通知也未与我签订任何协议,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断水断电,暴力强拆了两企业厂房。
厂房被强拆(附图)
强拆人员强行闯入两企业厂房住所地,将浩伦装饰法人与其法人的妻子强行带至车中,押解至沿某村康复医院内控制。企业法人都被所谓的街道办工作人员告知今天对两企业法人及法人的家人分房间控制是街道及拆违办对两企业法人及法人的家人的安全保护措施。
更可恶的是相关人员在强行控制伟业塑料企业法人的过程中对其实施暴力殴打,黄继根当时已经67岁了,而且身体患有重病还在进行化疗医治。
黄继根的伤情鉴定及化疗会诊单(附图)
我国哪一条法律上有执法人员可以对一名无犯罪行为的正常公民进行暴力殴打?这不是简单的违规行为。
15个小时以后解除了对两企业法人及法人的家人的控制,之后两企业法人从亲朋好友那里得知两企业厂房房屋已被征拆机构强拆。于是黄成伟拨打了报案电话。出警工作人员告知:今天你厂房强制拆除行为及家人控制行为是街道办具体实施的。你可以走行政复议程序,也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法律维权,我们不能立案处理。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两企业法人于2018年7月31日开始在街道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不停奔波在各个部门之间,8月23日在丁兰街道的有关单位组织的厂房后续之事进行座谈谈判会议上,领导表示只要两企业当事人会上提出企业补偿请求,那么后续当事人企业补偿事宜就可以进行下去。除此以外,不谈2008年至2018年两企业征迁补偿的是非对错。对于两企业厂房合不合法、厂房内私有物品何时返还、拘禁殴打等问题两企业法人可以走行政复议、司法诉讼解决。
因协商无果2018年将街道办诉至法院,该案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两企业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两企业厂房用地已在2008年农转用征收为国有土地,应当依据《征收补偿条例》给予相应拆迁补偿安置,可是企业厂房一旦被街道强拆就变成行政案件,其阻力可想而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及抗诉始终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及处理。
2011年至2024年13年来两企业法人不停奔波在各个部门之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可相关职能部门和某些领导一直都是推诿、扯皮,毫无作为,最终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导致黄继根、黄成伟家一度经济拮据,负债累累。2018年违法强拆后更加雪上加霜。最后在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自救选择了妥协,满腹的委屈没处诉说。
民告官,何等艰难;两企业法人的民告官一次次的被“打脸”。征迁补偿相关规定保障原有生活条件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可是一次不合规、不合法的强拆,蹉跎两个合法公民16年时光,这不应该是法治社会发生的事。
我们始终相信公理正义,现将所有事情公之于众,请上级部门领导重视此事,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形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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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一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敏感问题,也是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点。在征收拆迁实践中,合法房屋遭 遇违法强制拆除的情形并不少见。
更有甚者,一些征收机构为快速推进征地工作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对被征收人进行骚扰、威胁甚至暴力袭击,趁被征收人无力反抗时进行强拆,造成既成事实。
此类违法行为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极大地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许多被征收人遭遇违法强拆之后,只能选择漫长的上诉之路。而有些地方机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遭遇违法强拆的百姓很难得到及时、公正公平的对待。
我叫黄继根,家住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三义村是杭州伟业塑料制品厂的法人;我叫黄成伟,是杭州浩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2018年杭州伟业塑料与浩伦装饰两家企业房屋被有关单位违法强拆(已由法院判决认定),上诉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让违法强拆的人员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且后续赔偿事宜一直被推诿拖延,遭到了众多不公正对待。以下是事实陈述:
2008年4月长某指挥部(以下称征拆机构)与丁桥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到我村三义村宣传征地拆迁事项,当时宣传拆迁是整村动迁,两企业积极配合。农户户房签约完成后,企业厂房动迁逐步推进。
2010年4月,征拆机构对伟业塑料、浩伦装饰两家企业实施拆迁丈量,5月征拆机构经理胡某伙同协某房屋评估公司人员欺报两家企业合计拆迁补偿价只有258万余元。可据我私下打听了解根据拆迁补偿标准以及两企业厂房实际丈量面积赔偿金额远远不止258万且数额相差巨大。6月3日在拆迁赔偿金额协商时,征拆机构经理胡某给出了360万的报价并表示这次是最高补偿价格。此次协商虽然赔偿金额增加了110万,但仍然与我名下两家企业实际应得的补偿有不小差距,无法达成共识。
企业原厂房(附图)
2011年12月26日经相关部门组织,于当天下午14点开启多部门参与的拆迁补偿方案会议,参会主要领导有区征地事务所宋工、街道办代表张某、村领导李书记、征拆机构负责人张某。会议上宋工说:“此次拆迁补偿有3点说明:
1、房屋的重置价打7折。
2、装修附属物打7折。
3、搬迁费每平方80元和过渡费,2年每平方19元,其拆迁政策沿用11年前杭州2000年115号文件征迁,通过合情、合理、公平、公正、进行企业拆迁平等的协商。”
会谈期间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软硬皆施,最终丁桥镇张某替征拆机构报价460万元。想着民不与官斗我经过思考同意了此次报价,但有前提条件,要求征拆机构负责人提供460万拆迁补偿房屋评估报告。张主任立马同意并做出承诺。
2011年11月22日杭州某局作出杭土罚【2011】7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明确阐述:([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止],征拆机构超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范围,擅自对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外集体土地上的594户农户住房和35家集体土地上的企业厂房进行拆除,违反杭州相关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处一万元罚款)。
后续因征拆机构始终没有出具房屋补偿评估报告,以及征拆手续不全等问题导致补偿安置协议迟迟无法签订。
2018年6月26日早晨5点左右征拆机构,联合有关部门以违建为借口在未做通知也未与我签订任何协议,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断水断电,暴力强拆了两企业厂房。
厂房被强拆(附图)
强拆人员强行闯入两企业厂房住所地,将浩伦装饰法人与其法人的妻子强行带至车中,押解至沿某村康复医院内控制。企业法人都被所谓的街道办工作人员告知今天对两企业法人及法人的家人分房间控制是街道及拆违办对两企业法人及法人的家人的安全保护措施。
更可恶的是相关人员在强行控制伟业塑料企业法人的过程中对其实施暴力殴打,黄继根当时已经67岁了,而且身体患有重病还在进行化疗医治。
黄继根的伤情鉴定及化疗会诊单(附图)
我国哪一条法律上有执法人员可以对一名无犯罪行为的正常公民进行暴力殴打?这不是简单的违规行为。
15个小时以后解除了对两企业法人及法人的家人的控制,之后两企业法人从亲朋好友那里得知两企业厂房房屋已被征拆机构强拆。于是黄成伟拨打了报案电话。出警工作人员告知:今天你厂房强制拆除行为及家人控制行为是街道办具体实施的。你可以走行政复议程序,也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法律维权,我们不能立案处理。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两企业法人于2018年7月31日开始在街道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不停奔波在各个部门之间,8月23日在丁兰街道的有关单位组织的厂房后续之事进行座谈谈判会议上,领导表示只要两企业当事人会上提出企业补偿请求,那么后续当事人企业补偿事宜就可以进行下去。除此以外,不谈2008年至2018年两企业征迁补偿的是非对错。对于两企业厂房合不合法、厂房内私有物品何时返还、拘禁殴打等问题两企业法人可以走行政复议、司法诉讼解决。
因协商无果2018年将街道办诉至法院,该案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两企业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两企业厂房用地已在2008年农转用征收为国有土地,应当依据《征收补偿条例》给予相应拆迁补偿安置,可是企业厂房一旦被街道强拆就变成行政案件,其阻力可想而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及抗诉始终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及处理。
2011年至2024年13年来两企业法人不停奔波在各个部门之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可相关职能部门和某些领导一直都是推诿、扯皮,毫无作为,最终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导致黄继根、黄成伟家一度经济拮据,负债累累。2018年违法强拆后更加雪上加霜。最后在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自救选择了妥协,满腹的委屈没处诉说。
民告官,何等艰难;两企业法人的民告官一次次的被“打脸”。征迁补偿相关规定保障原有生活条件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可是一次不合规、不合法的强拆,蹉跎两个合法公民16年时光,这不应该是法治社会发生的事。
我们始终相信公理正义,现将所有事情公之于众,请上级部门领导重视此事,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形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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