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核,由复议机关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会书面告知相对方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多少天内向某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告知,但往往这些告知往往会被忽略。相比之下,多数人可能更青睐于信访。

那么,哪些最常见的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第一、城管拆违行为。

城管拆违依据一般是城乡规划法第64条以及所在省、市地方规章,在拆违前,执法部门会出具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搭建人限期内自行拆除,否则后期将会组织进行拆除,对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机动车/非机动车罚款行为。

当我们早晨骑电瓶车去上班时,可能因为急着赶路而忘记戴头盔或者逆行,如果被发现,会面临着20-50元不等的罚款。当我们心痛时往往会忽略细条形状的罚单,里面最下方写着如果对本处罚不满意,60日内向某某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为金额少加上时间成本高,很少有人会关注。

第三、征地拆迁行为。

多数的拆迁矛盾就是投诉人认为行政机关未完全执行拆迁政策,导致补偿不到位;或者是认为当地的拆迁政策远低于同城的其他区域而不服,这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由相关部门来认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第四、发证行为。

此处所讲的发证行为,而不是吊销执照行为,那为何会因为行政机关发证而提起复议呢?有些居民可能因为楼下油烟扰民而对行政机关发证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也有些人可能会因为行政机关违规发放资格证而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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