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各地财政因为没钱,都纷纷提出要精简清退编外人员,但总体是“雷声大、雨点小”,多是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原来聘的大多没有清退,编外人员总量并未得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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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到今年福建省永春县发布的一则“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通知”,才让我真正感受到:这才是真清退。

据文件通知,永春县提出这6种情况的编外人员必须清退

一是2023年1月份以来未经批准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

二是服务窗口使用的编外人员;

三是编外人员总数(含退休返聘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超过所在单位编制总数的10%以上的人员;

四是现使用编外人员的岗位,已补充正式工作人员的;

五是因阶段性任务聘用的编外人员,在任务完成后的;

六是因正式工作人员请假等原因不在岗聘用的编外人员,在正式工作人员返岗后的。

以上六条具体、明确,都是干货!可以说是把机关单位里的绝大多数聘用人员,都清退到位了。特别是提出清退服务窗口使用的编外人员,我觉得魄力很大,值得全国推广。

公务员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所以到窗口服务群众的,自然应是公务员才对。永春县的此举,也一定会给当地公务员带来很大触动,因为再一出事,就不能说是聘用人员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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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永春县还提出几条举措,也值得各地学习。一是已有编外人员一律只减不增;二是聘用10人以上编外人员的单位,都要适当核减;三是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编外人员。

前几年,各地各单位都恨不得多聘人员,无论是公安、医院、城管这样的编制短缺大户,还是什么史志办、工商联、团委这样的小单位,都疯狂招聘编外人员,似乎没聘就吃了大亏。

永春县的做法就很好,明确满编单位原则上不能聘用编外人员。国家根据各单位职责任务来核定编制,既然编制满了,那单位完成任务、保转运基本就不成问题。如果编制满了,人还不够用,那多半是有人偷懒了。该解决的是编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问题,而不是靠多聘编外人员来解决。

当然,永春县清退编外人员并非“一刀切”,对当前未配足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严重缺编、阶段性工作任务繁重等情况的,还是可以使用聘用人员的。

对于福建永春县的做法,大家认为如何?欢迎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