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号”法学大师傅“发布了一篇题为《》的文章,阅读量破万。以下为文章内容(略有删节)——

上过法庭都知道,开庭时间很紧凑,法官一天审理几个案件,如果法庭上都是代理律师,没有当事人在场,有的法官可能跳法庭纪律、权利义务的宣读,直接开庭。

如果当事人在场,法官也像念经一样快速念完法庭纪律之类,然后马上进入开庭。

细心的人就感受到法官开庭很“赶时间”,尤其基层法院的法官,一年审理很多案件,还有不少会议培训等着他们。

因此,在庭审上,有一类当事人和一类律师可能让法官厌恶、甚至反感。说直白点,哪怕你是律师,开庭时说不到重点,啰啰嗦嗦,答非所问,法官都恨不得把你“拉黑”。

比如,我前段时间去开庭,案情不复杂,看完对方答辩状后,胜负大致能分出来,本以为庭审很快结束,毕竟到场的都是律师,当事人都不出庭。

案件安排在上午10点半,结果开到了12点多才结束。。问题就出在对方律师身上。

对方律师发言内容,听得让人懵圈,没正面回答过法官问题,一直在绕圈,尤其当法官问到违约的原因,对方律师说了很多跟案件无关的理由,而且部分理由还重复,陈述得不清不楚,好多个他们,他们,他们。。。

听到法官都有点坐不住,立即打断他的发言,请问被告律师,“他们”是指哪一方,原告,还是案外人,请明确说明。

这时候,对方律师才回过头来补充,接着,又是翻来覆去地说原因,这些所谓“原因”,根本不构成有效的抗辩。

当然,经验告诉我,对方可能想在本案中让书记员记录下这些理由,便于后续追究案外人责任时候多一份证据。

但对方律师表达真的不太行,法官又一次打断,请被告代理人简明扼要地表达观点,抓住重点。打断两次后,对方律师也感到压力吧,就从头到尾开始说。。。

这时法官就示意书记员,先不要记录,然后跟律师说,已经说过的,不要再重复了,接着把没说完的继续说,对方律师哦了一声,接着说的内容,但还是跟之前理由重叠。

那一刻,空气中充满了尴尬,幸好对方当事人没来,否则看到自己律师这番表现,都以为官司是律师打输的。

最后,法庭辩论阶段,对方律师因为重复表达,抓不住重点,说得云里雾里,被法官再次打断,法官已经不耐烦地说,没有新的补充意见,就不要重复了,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有意见就庭后补充。

这事给我最深感受是:

1、律师一定、一定要做好庭前的充分准备,就算案件简单,也不能随便敷衍,记住:案件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2、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非常重要,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足够耐心,愿意给你机会。而且靠嘴巴吃饭的职业,律师的口才不能太烂。

3、善于抓取重点,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一定要分清主次。

否则,不但让当事人失望,而且连法官都想把你“拉黑”。

对这篇文章,其他律师怎么看?欢迎加入专题社群参与讨论——

往文回顾

改 判

影 响

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规则已调整。

如果您关注后,

希望及时看到“改变de力量”推送文章,

如何星标——

进入公众号“改变de力量”首页,点击右上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