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征信记录上有逾期信息吗?

如果有人帮你“修复”征信记录

你会花钱去办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随着信用报告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不法分子利用人们

急于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的心理

打出专业“修复征信”“洗白征信”的名号

收取高昂的服务费

最终却无法完成修复

花出去的钱也要不回来

这可咋办?

一起来看本期以案说法~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卢某到银行办理住房贷款,因其在大学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存在逾期还款记录,信用报告存在不良记录,导致住房贷款未获审批,卢某很是着急,心想着可以找特殊途径快速“洗白”不良征信。

经人介绍,卢某接触到了号称专业进行征信修复的诚某公司,诚某公司称其可运用某种专业技术快速帮助卢某消除不良征信。卢某信以为真,与诚某公司签订了《征信异议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14400元代理费,约定诚某公司进行征信异议申诉,若60日内没有完成代理事项则退还代理费。

然而,约定的60天过后,卢某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逾期的不良征信记录仍然存在,并未得到“修复”。卢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诚某公司退还代理费。

法院认为

《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对个人征信信息的采集、报送、修改均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

本案中,在征信报告记录的个人不良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卢某、诚某公司订立《征信异议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事项为消除征信报告中的个人不良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双方之间形成的委托合同无效。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合同无效后,诚某公司应向卢某返还所收取的14400元。

同时,法庭对双方当事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双方均表示已认识到错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裁判结果

白云法院一审判决:诚某公司向卢某退还14400元。

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良好的信用体系既可以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征信体系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征信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征信记录是在社会畅通无阻的有效“信用通行证”,个人征信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在就业、出行及信贷申请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征信不仅是个人人格的体现,更是个人“财富”的代表,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一定程度上能给个人带来经济效益,这也意味着征信记录必须准确稳定、不能随意修改或删除。


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要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契约精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官在此提醒,
公民应树立正确消费观,理性消费,合理借贷,按时还款,珍惜个人信用,避免造成不良记录。发现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如果确实出现失信,可通过积极还款等方式,重建良好的信用记录,切莫相信“征信洗白”,谨防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图片:网络

供稿:民二庭 刘明丽 彭洁芳

撰稿及编辑:冯珉珊

审校:刘娅

总第<1750>期,2024第<4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