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里揣着刀实施盗窃——这个问题只有9个字,却可以衍生出好几个常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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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盗窃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携带凶器盗窃,认定为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携带凶器盗窃,是入罪的标准。

也就是说,只要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实施盗窃,无论盗窃的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

为什么携带凶器盗窃没有数额要求?

因为,当盗窃者被当场发现时,携带凶器有可能造成盗窃者持凶器伤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大。

至少应当在盗窃罪的最低档次量刑,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当然,如果携带凶器盗窃,同时盗窃的数额又达到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有严重、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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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

盗窃时携带凶器,显然是别有用心。

试想一下,如果盗窃者携带凶器被当场发现,他会怎么做?

这时候凶器就派上用场了。

他可能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实施暴力行为,并且可能持凶器伤人。

这个时候,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就转化成了抢劫罪。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当场使用暴力,并不局限于使用凶器实施暴力,赤手空拳实施暴力,照样会转化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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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抢夺构成抢劫罪

抢夺,区别于抢劫。

抢劫是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压制他人的反抗从而劫取财物,而抢夺并没有暴力、威胁行为的要求。

但是,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就不一样了。

携带凶器抢夺,说明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使用凶器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这种情况,人身危险性极大。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携带凶器抢夺,并不要求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夺行为的时候将凶器显露出来。

携带凶器抢夺并且将凶器显露

携带凶器实施抢夺行为,并且抢夺时将凶器显露——直接认定为抢劫罪。

将凶器向被害人显露,这是一种暴力、威胁的方式,能够导致被害人不敢反抗的效果。

所以,应当直接认定为抢劫罪。

既然都是抢劫罪,那么有什么不同呢?

单纯的携带凶器抢夺,适用的是《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并将凶器向被害人显露,适用的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来说,后一种情形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量刑也会更重。